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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劇_大話西遊-西遊記-妖是妖他媽生的

《大話西遊》二十年了。我們今天選了網路上非常棒的一篇關於大話的影評與大家分享。

這篇文章可能與電影一樣,已成文多年,至今原作者已經不可考了。如今在影片上映二十年的這個時候看看,卻又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啊……

(一)人生,就是不停的錯位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突然覺得自己以前從沒看懂過這部電影

在《大話》裡,被貶為凡人的孫悟空名叫至尊寶,是一個沒什麼法力的山大王,愛上了白骨精白晶晶,後來,為了救回因誤會而自殺的娘子白晶晶,他借助月光寶盒,穿梭時空,想回到半個時辰前。

可是由於操作失誤,他卻回到了500年前。遇到了紫霞仙子,

於是,他意外發現,500年前自己居然是孫悟空。紫霞奪去了他的月光寶盒。

為了拿回月光寶盒,回到500年後去救白晶晶,

他只有追隨紫霞的左右,後被紫霞所愛,

但他卻不愛紫霞,只愛500年後的娘子。紫霞仙子用縮身法進入他的心,

在他的心裡留下一滴眼淚,然後走了,他卻從此愛上紫霞仙子。

後來,至尊寶遇到了剛剛來拜師學藝的白晶晶,他想遵循以前的軌跡,

就告訴白晶晶500年後他們是夫妻,他們現在就可以結婚,

白晶晶很驚訝,也用縮身法進入他的心,問他的良心是不是真的,

卻發現他愛的是紫霞,白晶晶沒跟他結婚。

後來為了救回被牛魔王脅迫做小妾的紫霞,

他自願戴上金箍圈,承諾觀音拋棄一切情欲,保唐僧去西天取經,

於是得以恢復法力成為孫悟空。可是,他這個時候已經不能救紫霞了,

因為,每當他伸出手,都會因為內心有情而遭到緊箍咒的折磨,只能眼看著紫霞飄走。

整個故事,充滿了錯位 — 當他是至尊寶的時候,他沒有法力救回自己的娘子;

當紫霞愛他的時候,他愛500年後的娘子白晶晶;

當他開始愛紫霞的時候,紫霞卻已經離開他被牛魔王所困;

只有當他恢復法力有能力去救紫霞的瞬間,

沒有錯位,他愛她,她也愛他,可是,他們卻失去了相愛的權利。

這就是人生,就是人生的殘酷。

你莫要以為這是電影,電影,是真實的生活,我們常常就活在這樣的錯位裡。

我們愛一個人,可他不愛你;有人愛你,可你不愛他;

當你和他同時相愛的時候,你們又忍不住互相傷害,

或他又早已有了家……人世間的情感就這樣錯位地在愛情、親情、友情間流動著。

比如,有時候我們因為工作或這樣那樣的原因忽略孩子,

我們忍不住幻想,期望時光可以重來,一切可以重新修訂,

可是,時光不可能重來,就是可以重來,面對相同的人、 相同的地點,

還是會像至尊寶一樣,只因為紫霞的一滴淚,

而改變所有的結局,無法回到從前。

用六道輪迴的觀點闡釋錯位,就是一隻豬活到盡頭的時候,心生懺悔:

這一生荒廢了許多時光,來生一定努力做一個好豬。

沒想到來生它變成了一條蛇。它已經永遠都當不成一個優秀的豬了。

有時候我們緬懷過去,其實就是留戀那段時光的美麗,

但,過去是不可重溫的,很多懷有重溫夢想的人最終的結果都是失落告終。

(二)戲劇和悲劇的完美結合

你在看大話西遊的時候,如果笑得腹背抽筋,齜牙咧嘴,那麼你很有幽默感。

如果你看完了大話西遊,你還笑得滿地打滾,那麼你其實什麼都沒看懂。

如果你看完了大 話,你忽然發現臉上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有淚水,你總算看懂了大話的第一層了。

如果你看完大話,笑也笑過了,淚也流過了,忽然怔在那裡,忽然覺得不知是該哭還 是該笑,那麼你看懂第二層了。

如果你看完了大話,默默的坐在那裡,你感到無處可去,你感到一種深入骨髓的悲哀和無奈,你看懂第三層了。

大話西遊是個寓言,躲在古老神話的背殼裡似乎很搞笑很愛情很世俗很感傷地講述一個因為時間的渺茫和個體的彷徨所構築的問題和它不確定的答案。

"那個人樣子好怪。" "我也看到了,他好像一條狗。" 大話西遊的最後一句對白你還記得嗎?

其實這一句,就是整個電影的主題。用男人的思想就是:一個男人的無奈。

你喜歡至尊寶,還是喜歡孫悟空?答案不言自明。至尊寶放蕩不羈,無拘無絆,但敢愛敢恨,純真可愛。那麼你又仰慕誰?誰是英雄?

其實從至尊寶到孫悟空的蛻變,正是反應了一個從男孩到男人的心路歷程。

"等你明白了捨生取義的道理,你自然會回來和我唱這首歌的。"

唐僧是誰?我們是不是想起了我們的父母,我們的老師,我們的前輩。哪一個男人沒有經歷過他們的諄諄教導,又有哪一個人沒有產生過一種強烈的逆反心理,沒有反抗。但是,當每一個人成熟起來後,成為了男人,都會由衷地感謝他們的教誨,或者後悔沒有聽他們的話。

" 我知道有一天他會在一個萬眾矚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色雲彩來娶我。

"紫霞仙子是那種令每一個男孩子傾心的女性,她對自己的意中人要求不 高,僅此而已,但是試問,你能做到嗎?至尊寶做到了嗎?他做到了,不過代價卻是......其實,紫霞仙子就是我們心目中的女性形象,她的要求就代表了女 性對男人的要求。

牛魔王又是誰?他代表了這世界上一種無形的力量,他奪走了紫霞,奪走了晶晶,也奪走了至尊寶的快樂。這種力量使至尊寶和他代表的男孩子們失去了往日的伊甸園,要想找回昔日的快樂,就必須戰勝它。

說到這裡,先整理一下思路,看看我們發現了什麼。隨著牛魔王的出現,至尊寶再也不能享受往日無憂的時光。他要找回心愛的晶晶,也要奪回更加深愛的紫霞。他曾一度寄望於月光寶盒,是的,月光寶盒。它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可以使至尊寶避開同牛魔王直接交鋒而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其實,每一個男孩子在成長的過程 中都曾經有過這樣的幻想,但是,面對無情的現實,幻想一次又一次地破滅。直到最後的關頭,至尊寶終於醒悟,靠月光寶盒不行,至尊寶更是沒有那個本事,只有成為孫悟空,只有戴上那個金箍圈,他才有能力與牛魔王一較高下。

這真是一個極大的諷刺。你想要得到嗎?那麼好吧,你先放棄吧。你必須做出選擇,做至尊寶,那麼快樂總是很短暫,作孫悟空,你就要忍受無盡的痛苦。這個世界的規則好像是牛魔王制定的,那麼惡毒,在它面前,那段經典的台詞顯得多麼的蒼白無力,只能成為一個男孩子蛻變成男人的時候留在心底最深的傷痛。

唐僧說話的方式從來就沒有變過,只是在至尊寶醒悟的前後聽來有完全不同的感受。那麼至尊寶是自覺自願的醒悟嗎?不,他並不願意,但是他必須拯救紫霞,必須化解人間的恨,他別無選擇。雖然成為了孫悟空,成了大英雄,但他對自己的生存狀態極度不滿。片子的最後,孫悟空將他心中殘存的至尊寶的影子幻化作一位夕陽武士,在對現實世界徹底失望後,只能構造一個虛幻的想像來了卻這樁心願,並借武士的口中表達了對自己生存狀態的不滿,活得好像是一條狗一樣。唉,一個男人的 悲愴和無奈。

"生又何哀,死又何苦。"

很早就聽說過,如果你能理解大話中,"他好像一條狗"那麼你才是真正理解了《大話》

也許我還不能完全明白..............喜歡大話喜歡那種明明相愛卻又不能死守終生的遺憾和悲哀。我只能這樣騙自己,也許他也有他的苦衷。發現自己真的的接近於瘋狂。大概是太過於同情憐憫自己了,才深深地喜歡著這個故事。

(三)愛情篇羅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許……面對愛情這些都是瑣碎

愛情篇羅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許……面對愛情這些都是瑣碎,不值一提。愛情就是愛情,不是別的什麼東西。能與愛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滾一邊兒去. 你愛了,難道還不夠嗎?

悟空愛了,不論晶晶還是紫霞,他都要將愛情進行到底。紫霞愛了,「誰拔出我的紫青寶劍,誰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孫悟空會愛白骨精,豬八戒愛上了蜘蛛精。紫霞愛他至深,因為他拔出了一把劍。故事裡的人找愛人的理由永遠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寶釵要那有玉的人來配……可生活永遠現實得多,芸芸眾生,誰又能許誰一個未來,自欺欺人罷了。

有理由也好,沒理由也罷,可還是要愛。讓我去,過程就是結果,無悔。

愛無須掩飾,無須矯做,無須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樣說:「讓我們立刻開始這段感情吧!先親我一下。」 愛是身不由己。

至尊寶夢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覺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錢。紫霞說:「就像飛蛾,明知會受傷也要撲到火上。」「我無力抗拒,向你狂奔去。」無可救藥的癡迷。愛是奮不顧身。

至尊寶對晶晶說:「你殺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時候心裡卻想著別的人。」晶晶以為:「都是騙我的。」跳下崖去。紫霞把身體擋在至尊寶面前,刺進牛魔王的鐵叉裡。一時間,以後的人生如何,大家都無所謂了。連那樣寶貴的性命,也打算隨時給愛作了祭品。一個個一頭栽進這情愛苦海,寧願永生永世不得超生。愛深刻莫測。

三十娘流著淚說:「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卻跟這麼醜的人有了。」這是多少美麗自負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邊人卻鼾聲如雷大腹便便。誰敢說多年後眼望自己的丈夫或妻子不會有如此感覺,真不知幸福還是心酸。不過還是要為他挺身 而去無限犧牲,像春三十娘為豬八戒放下斷龍石與牛魔王同歸於盡。

至尊寶愛晶晶,紫霞愛至尊寶,「他愛你你愛我我愛他」,千古無解的方程。所以紫霞說:「愛一個人原來是那麼痛苦」。

至尊寶原以為可以與初戀共度今生,誰知初戀的時候並不懂情愛人生。當年被他推開的紫霞已經悄無聲息地抵達他靈魂的最深處,而他卻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踩著七色的雲彩來娶我,我猜中了前頭,可是我猜不著這結局……」 沒有人猜得中結局,一切隨風而去。

戀愛的時候我們都不懂愛情,懂得愛情後卻失去了可以相愛的時間。

最絕望不是他不愛你或他離你而去,最絕望是你忘記了怎麼去愛一個人,你已喪失了愛的能力。

請記住下面的台詞:「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我會對你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把這份愛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也順便記住這段話的原版,在王家衛的《重慶森林》裡: 「如果記憶是一個罐頭,我希望它永遠都不會過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一萬年。」

至尊寶第一次說這番話是騙紫霞,第二次說已痛不欲生。或許命運是總有一天,我會在靈魂最溫柔的一隅為你重復這段話,為了我們即將封存的一萬年。

此情可待成追憶 只是當時已惘然!

(四)人或仙,妖或魔,都不能脫離塵世

人或仙,妖或魔,都不能脫離塵世,都不會徹底陳腐。《大話西遊》無論有多少時空要穿越,無論有多少玩笑要鋪陳,無論有多少荒謬要展現,都是一場戲,所以牛魔王包二奶,孫大聖娶妻都在戲裡,白晶晶既使沒有刷牙,也可以像紫霞一樣滴下同樣意義的淚。在傳統港式的搞笑動作恐怖等等一切元素的包裝之下,《大話西遊》有意義在,有永遠流傳的風華。

「這時候的孩子都是玻璃罐裡養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而你說,在媽那裡自己永遠是個孩子。居然再貼切不過。大鬧天宮無非是20-22歲的黃金時光罷了,找到工作走上社會任你蓋世的才華、渾身的個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來壓。只有戴上金箍圈取經去,九九八十一難,做一個奇奇怪怪的佛。

你別無選擇。五百年後的悟空叫至尊寶,在五嶽山從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職業 - 山賊。命運卻要他扮演孫悟空,至尊寶只是個過渡罷了。

蜘蛛精來了,白骨精來了,菩你老母來了,牛魔王也來了……都是棋子,安靜地立在命運棋盤的中央。

他的路線是早定好的:(1)一個人給他三顆痣(2)戴上金箍圈(3)打敗牛魔王(4)西天取經。

可憐的至尊寶什麼都不知道,認認真真做山賊,還以為愛上了白骨精,和她結為百年之好。所有的事都瞞著他接二連三地發生。

真相將揭曉,在我臨死的瞬間。

給至尊寶三顆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誰說的:如果你要真正了解一個人,就要認認真真的愛她,用心和她在一起。而愛上她就等於失去她,那簡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歡紫霞的開場白:「現在我鄭重宣布,這座山上所有的東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樣的氣貫雲霄,像一個童話故事。

而現實是: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屬於你,包括你自己。也許我們就是為了創造屬於自己的東西才來到這個世上,因為年輕,所以押注於愛情。至尊寶拒絕了紫霞,他以為自己還愛晶晶。見到晶晶,他又發現紫霞才是真愛。

命運一直在同他開玩笑:至尊寶忽然成了孫悟空,千辛萬苦找晶晶又愛上了紫霞。而抉擇是那樣殘酷:要打敗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須戴上金箍圈做回神通廣大的孫悟空;而戴上金箍圈就不能有半點情欲,只有取經去。

為至尊寶不平:不明白在這樣的故事裡為何愛情總要成為犧牲品,幹嘛不讓至尊寶攜紫霞纖纖小手——走先!我曾無數次在發表過類似意見,搞得很累。

愛情是那樣美麗而脆弱,無法直面生活的瑣碎和堅韌。哪段感情又沒有絢爛的瞬間和艱難的長久,在一起就會幸福嗎,未必。未必的未必,也未必。我可以等待,這是個決定。

至尊寶挖開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裡的一滴眼淚,畢竟曾經滄海過。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個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沒能戰勝命運,而人的尊嚴卻在抗爭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將不朽。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大徹大悟。金箍圈,圈住昔日的夢想,圈住棱角分明的個性。成熟是一個很痛的詞,它不一定會得到,卻一定會失去。望著螢幕上漸漸飄遠的紫霞,忽地明白了其實這是很自私的結局,這就是自私的好處至尊寶忘記或記得自己都不重要全片最後一句台詞是:「你看那個人,好奇怪喲,像一條狗。」總有一 天你也會走在路上,像一條狗。

(五)大話西遊裡的愛與痛的無奈

10?20?50?早已說不清是第多少遍看它了。可是,時常的時間,總是想再看一遍。不知是一種情結,還是一種難以忘懷的記憶。

或者,那裡面所說的,是與過去有難以割捨的感情。

雖然看過多次,卻總也難以寫出一二篇文字來祭奠那過去的所有記憶,苦澀的生活,抑或是沉重的感情。

也許是片子太沉重,所寄托的感情太深刻,與心內的記憶牽扯到一起,難以分清彼此,也難以用文字來描繪電影帶來的感覺。是的,太瑣碎與復雜了。

只是在每一次看過之後,又多一次唏噓的感動。
第一部基本上是情節的敘述,大抵都是歡快搞笑的片段,也是第二部必不可少的鋪墊。其中很多經典的對話,讓人久久難忘。

比 如,當二當家被三十娘毒打的時候,他說:為了愛情,就算你真的毀我容,也是值得的。二當家看到三十娘的表現有所改變就說:從現在開始,愛你一萬年。很典型的搞怪型,簡直笑翻了我。而笑的更肆無忌憚的是,至尊寶最後一次用月光寶盒時光倒流的時候,他說:娘子呀,跟牛魔王出來看上帝。

而印象很深的,晶晶說,不開心,長生不死又有什麼用?愛情是一個人很重要的感情,沒有了開心的生活,長生不死,又有什麼用,多麼至情至性的人啊。然後晶晶又說:我找到一個很像你的人……這時,她在玩弄著自己留給孫悟空的飾物,淒涼的音樂響起。或許是孫悟空辜負了她。

白晶晶在信中寫道——

「你的良心告訴我你最愛的不是我,而是另外一個女人。當我見到她在你良心裡面留下的東西後,我覺得你經過這五百年,回來要找的不是我,而是她。你我都要相信這是天意,也是傳說中的緣分。」

白晶晶無疑也是悲哀的,弄到最後,要結婚的至尊寶,最愛的人卻不是自己,只好留信離去,寧願對方幸福,也不忍姑且忍耐。就這樣,又一個傷心的人。其實,晶晶也是喜歡至尊寶的,只是在看到至尊寶心中的那顆淚才無奈離開。

唐僧是一個人才,當自己被捆成粽子的時候還在苦口婆心地說著:「……所以說做妖就像做人一樣,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人妖。」

一個小妖開始嘔吐。

「人和妖精都是媽生的,不同的人是人他媽的,妖是妖他媽的…」

「我受不了啦!」一個小妖慘叫一聲,拔刀自盡。

唐僧又轉向另一個小妖:「你媽貴姓?」

……

唐僧的形象簡直太經典了,只要是人,都會不經意地就被他打敗,進而大笑。無論何時,他都在傳播著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而他的思想的威力,是無可比擬的。簡直就是殺人不見血。在被綁的時候,還想「我只不過是想在臨死之前多交一個朋友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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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寶究竟愛誰?紫霞還是晶晶?

也許,他只是想找一個愛的理由,可是終其末了,還是未找到一個理由。

就像唐僧唱的only you一樣,當你明白了捨生取義的時候,你就會回來與我一同唱這首歌。是的,當他終於明白愛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時候,原本幸福的愛也變得再不可能。而他也已經是已死之身,不知道這應該感謝晶晶還是感謝十三娘。是晶晶的新婚之日離去讓他反省,是菩提的囈語研究讓他反思,或許功勞最大的應該是十三娘的賜死之劍, 讓他終於看清了紫霞留在他心裡的那顆傷心的淚,而他也明白當時的紫霞是多麼的傷心,而此刻他已經死去,馬上戴上金箍圈變成另外一個實質的神。

也許悲劇的悲就體現在這裡。

這終究是一個悲劇,是一個用眾多喜劇因素點綴起來的悲劇故事。

我們跟著嘻哈到最後,但是內心裡卻透過嘻哈的表面,跟隨愛的路程一路感受下去,到了醞釀最深的時候,我們終於忍不住在至尊寶抱著慢慢死去的紫霞的時候,淚流滿面。

因為我們都是心中有愛的人。

這個到底愛誰的問題突出來的時候,應該感謝菩提,這個強盜卻喜歡研究人與人之間的微妙心理,是一個天才,也是一個必要。

「兄弟,世事難料啊,沒想到你這麼快和白姑娘成親。」菩提說。

至尊寶點點頭。

菩提卻說:「昨天晚上你又叫紫霞姑娘的名字785次,比上次多一次。」

至尊寶呆在那裡,無言以對。

至尊寶一直以為自己最愛的是晶晶,卻不知道旁觀者清的菩提卻每夜研究他的囈語。而至於後來的他,對於自己最愛誰的問題也糊塗了。

「紫霞在你心目中是不是一個驚嘆號,還是一個句號,你腦袋裡是不是充滿了問號……」

「紫霞只不過是一個我認識的人!我以前說過一個謊話騙她,現在只不過心裡面有點內疚而已。我越來越討厭她了!我明天就要結婚了,你想怎麼樣嘛!」至尊寶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火氣。也許,他只是想平靜的度過一生,不想提及過去。

「有一天當你發覺你愛上一個你討厭的人,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菩提依然窮追不會。

「可是我怎麼會愛上一個我討厭的人呢?請你給我一個理由好不好?拜託!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菩提反問。

「不需要嗎?」

「需要嗎?」

「不需要嗎?」

「需要嗎?」

「不需要嗎?」

愛到底需要不需要理由,一直縈繞在至尊寶的心中,像霧一般,始終不肯散去。而直到被三十娘一劍刺死似乎才明白了一點。死前一瞬,至尊寶終於看清了,原來紫霞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滴眼淚。他也終於明白了,愛情這個東西,是不能僅僅用眼睛來看待的,要用心去感覺。只是,在死之後,他才終於悔悟。可惜,太晚了。

當觀音在空中問他:「塵世間的事你不再留戀了嗎?」

「沒關係了,生亦何歡,死亦何苦……」這裡面更多是無奈呵,縱然留戀又有什麼辦法,紫霞要救,可是只有變成不動感情的神才能有法力有能力去救她。到了這時,他已經無法回頭。

「在戴上這個金箍圈之前,你還有什麼話想說?」

至尊寶所有要說的願望,只能到下輩子去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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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後面的情調基本都是淡淡的憂傷,猶如流水般的,很涼的感覺,仿佛是在一層一層揭去悲劇的面紗,而到了悟空再次出世的時候,那便是化平靜為悲憤了。

他終於戴上了金箍圈,化作了神通廣大卻不能有感情的「神」。

他終於來,紫霞近乎絕望的臉上終於再次發出了光彩。

「Hi,齊天大聖孫悟空是嗎?你不是要去西天取經嗎?帶我一起去,好吧?」

「對啊,有個女人一起,寂寞的時候還有人可以當個慰安婦,想起來真是……」悟空用最難聽的話刺激著紫霞,「我不行,我真的不行了。過來,摟著我。」

紫霞毫不介意,反而高興地撲過去,孫悟空突然毗牙裂嘴做個怪相,紫霞一愣,不禁後退了半步。悟空吼道:「誒,誒……你受不了我了。」

「受得了。」紫霞柔聲說。

「我受不了你!你長得這麼醜,幫個忙大家都是神仙,不要再性騷擾我了行不行?」

紫霞呆呆地看著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你生氣啦?」

「我會生氣的。」

「那就哭一出一來一吧,嘻嘻嘻嘻!」他發出比哭還難聽的笑聲,轉身離去。留下紫霞,傷心地站在那裡。

至尊寶內心的痛苦都化作惡劣的言語掩飾自己,他已經是神仙,不能再沾染一點人世間的情欲,而只能用這樣的法子。自己心痛的同時,卻只是想讓紫霞盡快討厭他,忘記他。

紫霞一連追問他,卻始終遭遇冷漠的對待,甚至當紫霞和唐僧先後被芭蕉扇吹到空中落下的時候,面臨兩個人都需要救援的情況,孫悟空也拋下先喊喊救命的紫霞而去救下了唐僧。

也許,直到最為難的時候愛情才能透過重重面具透露出最真實的面孔,當紫霞拉扯至尊寶衣服的時候無意中扯出了自己一直戴著的手鏈,才終於明白愛一個人的真諦,是可以深深藏在心底的。

紫霞伸手一抓,悟空懷中的金鈴掉了出來,紫霞撿起一看,正是自己托夢送給至尊寶的,急忙追了過去。

「那這串金鈴是在哪裡買的?」

悟空望著金鈴,無言以對。這時,突然牛魔王從身後一叉刺來。「小心」紫霞高叫一聲,用身體在悟空前面一擋,鋼叉正中紫霞。

紫霞的眼睛一下子變得很空,她沒有想到自己會這樣死去一她竟是和自己的心上人互相叱罵著去死。

悟空毗目欲裂,揮起金箍棒,將牛魔王打得穿土而過,飛到城上面去。

鳳冠霞帔的紫霞像一朵紅雲,向遠處飄去。悟空幾個起落,飛過去抱住她:「紫霞!」

紫霞癡癡地看著他:「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踩著七色的雲彩來娶我,我猜中了開頭,可是我猜不著這結局……」她的頭一歪,永遠閉上了眼睛。

悟空從心底發出一聲悲鳴,流出了一直沒敢讓紫霞看到的眼淚。

但他的身份已經不允許他這樣動情了,頭上的金箍圈開始越收越緊,令他痛苦地抽搐。他終於鬆開一直握著的紫霞的手,眼睜睜地看著紫霞的身軀向遠方飄去……

他痛苦地緊咬著牙關,不知是金箍圈的痛苦還是不忍紫霞離去的痛苦,憤怒地穿過土城,騰身挑起,一聲「我要你的命」,憤怒地砸向牛魔王,狠狠地用牙齒趴在牛魔王的肩膀撕咬,似乎這樣也不解心頭之恨,然後將牛魔王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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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後,轉世之後的悟空和紫霞,在城樓上最後的關頭,紫霞讓已經轉世為夕陽武士的悟空親她一下,可是他不肯親。跨越了五百年,女孩眼中的神情,為什麼仍是那麼淒然欲絕?跨越了五百年,現實的一切都發生了改變,為什麼對那個女孩依然動情?悟空心中一陣刺痛。他吹起一陣風沙,迷住眾人的眼睛,趁機飛人男子的體內,然後大踏步走過去將女子摟在懷裡,深深一吻。

「我這輩子都不會走!」一個聲音在用全部的生命說出來,「我愛你!」——終於說出了這三個字,穿越過千年的時空。

終於聽到了那三個字,穿越過千年的時空。女孩驚喜萬分,和他緊緊地擁抱在一起。

當悟空離開的時候,男子突然渾身一震,清醒過來,發覺女子伏在自己懷中,不禁一愣。女子也突然感覺什麼東西在離自己遠去,卻再也拉不住了。

兩人還是相擁在一起。

悟空望了一眼這對戀人,轉身隱沒在人群中。女子看著他的背影,若有所思:「那個人樣子好怪啊。」

「我也看到了,他好像條狗啊!」男子應道。

女子笑著依偎在男子懷中,仍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個遠去的背影,她的心中迅速被一種失落塞滿了。

影片中,借轉世之人來說自己是條狗的用意,或許是說至尊寶變成了孫悟空只有為了取經而犧牲愛情,而變得失去了愛情,仿佛狗一樣不能自主。

不能自主的感情,又能怎麼樣,幸好能靠轉世,再繼續自己未完的遺憾。

悟空低著頭緩緩走了一會兒,似乎在努力與過去告別,在最後的時候,還是回過頭看看再生的感情,似乎是永久的告別,自己也能放心地取經去了。然後昂起頭,已是 一臉的決絕與平靜。然後抬起頭來踏步輕鬆地跑著離去,那跨越千年的愛終於在這一刻畫上圓滿的句號,雖然不是本人,只能通過轉世之人來完成未盡的愛戀,也似 乎是間接的讓自己的遺憾減少了,終於在心底畫上了一個句號。

也許,這能算作是正式圓了五百年前欠下的那個吻,那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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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生活和電影一樣,都是如此無奈,看的人傷悲,自己過得卻感覺不到什麼。沒有細膩的心,怎麼會感受到如此多的如電影般的生活呢?在多少個夜深人靜的時 候,我們一遍遍地看著《大話》,品味著電影之外,生活之外的感情。也許,我們得不到我們日思夜想的,也最終失去了起初牽手的美好,可是,我們還有記憶。像紫霞說的那樣:我猜中了開頭,可是我猜不著這結局。

我們還得向前走,哪怕是屢戰屢敗,我們也不會放 棄生活的信心,對人世間的熱愛。我們縱然沒有月光寶盒,我們到哪裡去吻我們最愛的人。悲傷的時候,我們會哭泣著流淚,可是,我們最終都能從這些淚水的漩渦中走出來。就這樣,我們度過了一天又一天。因為,我們始終有顆柔軟而細膩並十足熱愛生活的心。

我們都能原諒悲傷,可是傷悲的是我們無法遺忘悲傷。我們都期待一萬年的諾言,我們都明白沒有一萬年,因為一萬年後的我們已不是我們。

這個時候我終於明白,面對世事那麼多滄桑的歲月,孫悟空和我們是一樣的無奈與悲傷。於是他只有繼續西行,也只有西行。而我們,也只有繼續生活,並試圖活得更好,像我們祈願般的那般美好。

 

文章轉載處 : http://wechat.fingerdaily.com/thread-107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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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的夢魘─醫療糾紛與誤診

筆者當了四十多年義務法醫,經手不少醫療糾紛,特分門別類簡介於下,以供醫界同人 參考避免。

打針引起的醫療糾紛 1. Ampi c i l l in:40多歲男病人,晨8時許因呼吸困難到某診所就醫, 胸部X-RAY 顯示右側肋膜積水(pl eur i sy),囑其轉醫院治療,其妻要求打針再轉院,乃靜脈 施打20%glucose+ampicillin及20%glucose+neophylline後,再叫他趕快轉高雄某 教學醫院,想不到病人回家後因症狀略改善而未赴醫院,當天下午突惡化,不及送醫, 而因呼吸衰竭死亡。家屬立即報案,病歷立被刑警取走,打針的「無照」護士也被錄 口供。檢察官驗屍後,應醫師要求同意解剖,不過家屬卻由「鎮民代表」陪同, 帶來三名「友仔」前來談判,醫師畏懼「黑道」,又自認「ampicillin」可能有關, 加上打針的是「無照」護士,心裡有鬼,被硬敲280萬元。雖然解剖結果為右肋膜積水 致死,醫師沒醫療責任,但錢已被拿走,只有徒呼奈何。 ● 遇到危險病人,趕快請其轉院、送走,並在病歷上記明,絕不要打針,尤其像 ampicillin這種可能發生反應的,為自保最上策。

2. Ketoprofen:女病人因急性支氣管炎,醫師施打Ketoprofen+20%glucose,8分鐘後 「臉色倉白,冒冷汗, 血壓降到6 0 / 4 0mm/Hg 」。緊急施打Bosmin,5% glucose 500CC,血壓續降到40,雖然意識清醒,緊急由救護車在「醫師夫人」陪同下 轉送「署立醫院」,二小時後恢復正常,住院觀察四天後痊癒出院。由北部請假返鄉 探視的兒子,於事發當日前來診所影印病歷,並詢得施打針劑的「護士」以靜脈注射 施打Ketoprofen,及未具「護理資格」,還加以錄音。並將前往病家慰問的醫師所贈送 「五千元」慰問金紅包丟出門外,還丟了一句「我們沒那麼窮」(醫師當然是在被興師問 罪後才去送錢)。以後病家曾透過同村的「鄉公所秘書」前來說項,要求賠償,醫師以 「屬醫藥過敏性反應,處理得當,且病人未死亡」為由未答理。病家乃以「醫師不當施打 只能施打肌肉的Ketoprofen,令未具護士資格者施打靜脈,且不注意病人已事先告知有 「Voren」過敏病史,仍開方同屬「NSAID」的Ketoprofen的「醫療過失」為理由,向檢察 署提告。檢察官委託該鄉調解委員會調解,因病方堅持賠償50萬元被醫師拒絕而調解未 果,想不到檢察官竟以「醫師被告知有「Voren」過敏病史,疏忽未注意,仍令由未具護士 資格者施打同屬「NSAID」的Ketoprofen」,致病人因藥物過敏反應而休克為由,以「業務 過失傷害」起訴。簡易法庭亦召開和解庭,雖由醫師公會理事長陪同參與和解,醫師願意 支付10萬元,對方仍堅持50萬元而再度和解未成。最後花不少錢請律師才一審獲判無罪。 ● 檢方已對藥物過敏反應未死亡例,作出「業務過失傷害」起訴的例子,是以醫師同仁應 多小心注意病人的「藥物過敏」病史,因為此例一開,以後可能連最常見的「皮疹過敏」 都可能會挨告。更何況目前已有以開設「保全」業務為掩護,勾結律師,遊說包攬醫療糾 紛(及其他借貸,土地糾紛等),勝訴就賠償金對分,敗訴免收律師費的「行業」出現, 從事醫療的同仁在救人時,能不更謹慎處理病患,隨時要保護自己,以免惹禍上身。

3. 打點滴誘發肺積水:70多歲肥胖男老人因感冒咳嗽,要求照每次就診時的施打點滴, 以增加「元氣」。醫師診察後, 乃依前處方加入一支1 0 c caminophyllin施打點滴。 點滴打完後,病人立即發生嚴重氣喘導致呼吸困難,緊急給氧氣並施打Bosmin 0.5cc及 20%glucose+Solcoheptyl 1Amp後,咳出一大口濃痰,不過情況未改善,乃急送署立醫 院插管吸痰及輸氧氣,經一星期始能拔管,胸部X-Ray顯示心臟球狀擴大及右肺積水。很明 顯的是原有的心擴大因感冒而稍有衰竭,輸入大量液體後無法吸收導至急性心肺衰竭;幸 好後送得快,及時氣管插管,始挽回生命,且醫師每日前往探示,出院後,家屬有經費上 的抱怨,醫師乃以過年為名,親自送2萬元紅包給尚在家中吸用自購的氧氣筒的病人,制止 了已被煽動的一場醫療糾紛。 ● 病人惡化轉院後,親切與真心的關心,是取得家屬諒解的良方。適當的金錢補償也可 避免訟累。要給年老病人施打點滴,必須一再評估心肺能否負荷。照個chest X-ray或心 電圖較妥。發生問題,絕不要錯過轉送大醫院的黃金時間。

4. 心肌梗塞: (1)體胖病人,打麻將中突發上腹部痛,半夜急診,醫師為之施打Buscopan及500cc點滴 ,未滴完就死亡。驗屍結果為「急性心肌梗塞」。賠了10萬元和解。 (2)病人因心悸、全身無力,要求甲醫師打點滴被拒(因聽診聽出心律不整),乙醫師 未聽診就施打點滴,輸完回家不久就猝死,驗屍結果為「急性心肌梗塞」,賠了5萬元和解 。 (3)病人突發胸痛,醫師外出,因係經常來診的病人,醫師娘見其極痛苦,「好心」的 為之施打Vitacampher,不久死亡,驗屍結果為「急性心肌梗塞」,賠了5萬元和解。 ●醫師不在,再熟的病人,先生娘也不要以「菩薩心腸」救難,否則既犯法,又會惹禍上 身。(以上三例都是二、三十年前的舊案,筆者為法醫所驗及主持和解者,若是現在,可 沒那麼好講話)。

5. 咳嗽胸痛病人,打了一針Decadron,正準備施打Neophylline+glucose時,病人昏倒不 省人事,急送教學醫院,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因心衰竭於第四天死亡。由里長出面 ,付了90萬元和解(里長邀功說因其幫忙,才賠這麼少)。後來由親友得知,死者因心疾 ,常至醫院取用心臟病藥。該醫師因而心灰意冷,拆牌退休。 總之,診所備一座E.K.G,遇有心疾之疑的病人,做個E.K.G,準沒錯,既可自保,亦可得 知一些危急訊息。

6. 施打Voltaren(Voren)致休克:這種過敏性反應是最常見的,常會給醫師帶來極大困 擾,且會影響聲譽。試想在眾多門診病人目睹下,一針下去立即昏倒不省人事,或臉色蒼 白,冒冷汗,搖搖欲墜,雖然最後自行救醒了或轉送大醫院救起來了,但目睹病人們出去 會如何加油加醋,外界會怎麼樣「風聲報影」?所以使用最會發生皮疹,氣喘,休克等副 作用的NSAID系統針劑時,最好先開給「口服」的NSAID服用看看,沒事,下一次再處方同 一成份的針濟比較安全無虞。像Feldene過敏可會引起嚴重水腫,Voren會致命。

7. 肝病有黃疸病人,施打5%glucose500cc+Tioctan,回家服用一包藥,入喉後立即死亡, 筆者驗屍時告知檢察官及家屬,除非服食氰酸鉀或農藥,沒有任何藥會入口即亡。家屬改 提點滴致死。解剖結果以猛爆性肝炎惡化致死結案。

8. 酒鬼喝醉跌倒,摔破上口唇,醫師為之敷藥,打了一針kanamgcin(KM),回家4小時後 死亡,提告。解剖結果,刑事警察局法醫報告指出,死者心包積水,肝腫大,腹腔積水為 死亡原因。 上二例醫師自認無過失,可以要求解剖,據理力爭,官司一定會贏,但一定要與公會理事 長商量請益,認為站得住腳才可。

9. 打點滴,瓶子有裂痕,致瓶中藥水中漂浮「霉狀物」,護士未察,輸打一半,病人休克 死亡,瓶子被死者當藥師的哥哥取走當証物,這官司當然無法打,賠了380萬和解。 ● 這種疏忽絕不能犯,能達成和解是萬幸。好在和解得早,沒鬧到檢警單位,否則,刑責 恐怕難逃。

10. 打針引起radial palsy:護士在病人上臂三角肌處打肌肉針,打到橈骨神經導致radial palsy,右手腕下垂,不能上翻,請神經內科免費治療三個月始癒,還補助了病人一家生 活費六個月。也有打到尺骨神經的。 ● 使用的護士能不好好訓練嗎? ● 小孩因臀部肌注打到肌腱引發「青蛙腿」是眾所皆知的後遺症,因已事隔多年,不會有 醫療糾紛,但還是屬於醫療道德範疇,對小孩能不打針,就儘可能不要打,非打不可,筆 者都親自為之,絕不准護士施打。

11. 施打streptsmycin(SM)休克致死:雖經急診急救,四小時後死亡。此例發生在當年某 省立醫院主任在家兼業年代,當然花了一筆錢消災。若在正式上班醫院發生,大概可申請 國賠,但使用SM還是要小心,可以不用就不要用,以免麻煩(筆者也在20多年前碰到一例 ,在停止呼吸狀況下,靠口對口人工呼吸,體外心安摩,施打Bosmin,代用血漿Plasgen, 20%glucose+aminophylline,Solucortef,氧氣等,花了4小時多才救過來)。

12. Voren:6、7年前,醫師們聽藥廠外務介紹,Voren以glucose稀釋後可施打IV,但出了 二位過敏休克致死,引起醫療糾紛案例後,衛署已正式通令禁止Voren IV施打;但目前還 有很多醫師聽藥廠外務說可以IV施打Ketoprofen,已賣了幾萬支都沒問題云,卻已有醫師 因而發生醫療糾紛如前面(2)例所提(雖然外國仿單也有註明可以施打IV,但臺灣並沒有 一家廠商仿單註明可以IV,且北部也已發生過命案,刑責纏訟三審,醫師皆敗訴,民事也 賠了不少錢)。因此一切應以仿單為準,切不可聽外務不負責任的亂蓋。

13. 顯影劑致死:無論是眼底或腦血管攝影,IVP所使用的顯影劑,都有很多輕或重的過敏 反應病例,因過敏休克致死的也時有所聞。恆春就有一例腦血管攝影,一例IVP致死病例。 雖然都是在教學醫院發生,還是急救無效,最後由院方賠償了事;若是發生在地區或區域 醫院,恐怕很難善了。施打顯影劑前,詳細詢明病人過敏病史,並事先做好隨時急救 準備是自保與安全所必須。還有一例是IVP致死的。

14. penicillin:這是30年前最多使用的抗生素,因會引起過敏休克致死,所以嚴格規定 使用前必須作skintest,15分鐘內有紅腫發生於皮試處,就不能打, 法院常以有無做皮試為有否醫療過失的依據,沒做而導致死亡是會被以應注意而未注意、 應避免而未避免的任何一項判刑的,現在已研發出很多新抗生素,penicillin已差不多被 棄用了。

15. 施打Sinkern(含有已被禁用的Sulpyrin),休克致死,這發生在高雄市的一位藥房密 醫手上,花了鉅額金錢才和解及擺平官司。

16. 病兒連續打2天退燒針,第三天打完針回去不久,左下腿全癱了,當然又是打針打到神 經了,這場官司躲也躲不掉了。

17. 無辜的醫師:氣喘病人,來時還可自行走路,打Bosmin 0.3cc,100cc葡萄糖+ aminophylline 20cc,不但未改善,反而更加嚴重,雖急送大醫院,插管打點滴後救活, 但家屬卻認為醫師打錯針,在警察分局完成「偉大」的大散財。

18. 打針後局部膿瘍:這當然要開刀排膿,雖然大部份病人會以為自己「暖無散」,自認 倒楣,但少數有醫學常識的,還是會登門問候的;不過只要免費把他醫好,很少聽說發生 醫糾的。關節腔內注入類固醇,偶爾也有發炎化膿的,當然是要出醫療費加上療養費的。

19. 臀部肌注打到肌腱,很多會立即跛腳的,要花很多口舌保證會慢慢好,病人才會悻悻 然離去,不過也有拖很久才好的。最容易發生的針劑依序為: Ketoprophen、Voren、Feldene、gentamycin等。

20. 打針部位局部萎縮、皮膚變白:最多見的是steroid的局部注射,不過大都不會發生 醫糾。

21. Gas gangrene:可能消毒出問題,打針後沒幾天發生打針部位的臀部嚴重腫大,開刀 排膿,卻流出很多黑色膿血,並於第二天過世,驗屍時取樣送刑警局化驗,卻驗出「氣壞 疽gas gangrene」,這是必輸的官司。

22. Wi n t e rmi n 過量致死: 嘔吐的2 歲小孩, 施打Wintermin 3cc(15mg)後不 久就陷入昏迷,經急救,施打點滴無效死亡。這當然非儘速和解不可。

23. KM致死:上午9時35分,病人因摔倒咬裂上嘴唇,自行拿剪刀將裂成唇辮的一小片嘴唇 肉剪掉(這種異常動作,醫師應該想到不是瘋子就是酒醉人),擦藥後,醫師親自為之施 打KM 2cc(因這一動作,醫師才贏了官司,事後也查出死者是個酒鬼,照三餐喝)。下午 2時多,病人在家中死亡。檢察官驗屍時家屬以醫師施打「破傷風預防針反應致死」為由, 立即提告。早就被刑警取走的病歷記載為施打「KM」,家屬亦承認由醫師親自施打。解 剖病理報告記載:「心包積水、酒精性肝硬化、肝腫大、有腹水」為死因,KM針亦由醫師 親自施打,不會打錯藥,且沒有任何藥(包括家屬主張的Toxoid針)會在施打後5小時, 才過敏致死的文獻報告,而獲不起訴。

24. Lidocaine 藥膏致死:一歲多小孩右上下肢及背臀部二度燙傷,醫師使用Lidocaine 藥膏塗抹,不久病人就在診所的治療室抽筋,送往大醫院急救無效死亡。好在家屬儘往針 藥方面追究,沒有觸及塗抹藥膏,使醫師逃過一劫。

25. Isozol靜脈注射麻醉過量:對怕痛的病人施打Isozol靜脈注射麻醉是過去婦產科醫師 做人工流產(D&C)時所喜用,既簡單,麻醉效果快,且迅速甦醒過來。不過,遇到不易 上麻入睡,等加藥量麻上後,卻深睡不醒,常把醫師嚇壞,尤其人工流產尚未合法時更甚 。於局部麻醉割闌尾(俗稱盲腸)而碰到沾黏或小孩不合作時,過去的開業醫師也常用。 不過,也有過量致死的案例發生。

26. 輸錯血型並不罕見,筆者摯友也在某教學醫院,因輸錯血型致死。這絕不能以忙中有錯辯解。且官司一定輸。

27. 打錯針也很糟糕,尤其拿只准打肌肉的針去打血管,可會出人命的。所以裝針藥時, 一定要再三審視,以避免出錯。醫護人員時時要將自己所處理的是「活生生的一個人」緊記在心才可。

嬰兒房抱錯他人嬰兒給不知情的另一嬰兒的父母[當然也是受害者],也是絕不可原諒的錯誤,所以繫掛嬰兒腳環名牌時,也絕對要再三注意,絕不能出錯。 至於包錯藥是最常發生的,特別是,幼兒的藥若包錯,也是會要人命的;像東港發生的 「降血糖藥給嬰兒服用」,不是出了幾條嬰兒命嗎?而「藥粉原末」未稀釋就給嬰兒,藥 量變成十倍或五十倍,能不死人嗎?筆者就檢驗過「Neo- Bena」未稀釋而致死的案例。

以前「pyrine」過敏者,嚴重的會發生全身潰爛,可真不好交待,免費給人家治療,人家還不高興呢。

手術引起的 1. 術後流血不止:一初產婦在甲醫師處住院待產,因難產導致產婦近虛脫,緊急轉至乙醫 院,超音波及胎心檢測儀均顯示已胎死腹中,乃緊急開刀取死胎救婦,因子宮已瀕臨破裂 成紫黑色,切開子宮取死胎後,因流血不止死亡。結果甲醫師付90萬元,乙醫師付10萬元 和解。●這官司不能打,否則二醫師必輸。絕無勝算。

2. Radial palsy:手術取出上臂骨骨折的固定板,不慎傷及radial nerve致radial palsy ,手腕關節以下下垂,無法上舉。除了負責復健醫好外還賠了30萬元生活費(因一家生活 來源的病人無法工作)。

3. 開錯刀: (1)誤切乳房:九十年間,林口長耕醫院外科主治葉醫師,將患有良性泌乳管瘤的婦人 ,誤為乳癌而切除該乳房(雖然有做乳房攝影,超音波檢查和委託恩主公醫院王、蔡二醫 師做空針抽吸病理檢查,並由蔡醫師判讀認定為「乳管癌」,基於「醫療專業合作」觀念 ,相信蔡、王檢查結果才開刀),術後葉醫師將切下的乳房腫瘤送驗,卻發現只是良性泌乳管腺瘤,林婦得知,憤而提告,一、二審均認為,葉有必要先詢問王姓醫師執行檢驗過程及調取檢體玻片,以排除誤判可能性,但葉沒重做空針抽吸病理檢查(這點與現今醫界 同僚相信「病理專家的病切報告而進行下一步醫療動作有相當大的差異」,此判例將造成醫界大困擾),且衛生署醫療爭議委員會也認定醫師於手術前要再做冷凍切片檢查而未做 ,判定有醫療過失,葉醫師被判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長庚要連帶賠償一百萬元給原告。

這是一件令醫界相當震撼的判例。

(2)疝氣開錯邊:疝氣於躺下時,滑脫下的腸子等常會自動縮入腹腔內,過去發生過, 開完刀後,病兒的母親急找主刀醫師,大喊『小孩的腸子又「墜下來」了』,糊塗的醫師 一看才發現,自己開錯了邊,急忙又開真正的患側,事後除了醫療手術費全免,又賠了一點錢,免去了一場糊塗官司。

(3)拔錯牙:這常發生在所謂「鑲牙生」手上,正牌牙醫可沒聽說。

(4)手術後把紗布甚至「止血鉗」等醫療器械遺置腹腔中,這在以往可不是新聞,不過 大都賠醫療費和解結案。

(5)切開排膿:糖尿病人罹左足跟膿瘍,甲醫師拒絕切開排膿,乙醫師卻為之動刀,結果 傷口潰爛成不可收拾,後來被教學醫院鋸斷半條腿才挽回一命。你說乙醫師會不會挨告。

(6)皮膚壞死:醫師好心為一大片皮膚,被撕裂成很薄皮辮的傷者縫合,結果該片皮膚壞 死了,病人以未消毒乾淨為由提告業務傷害,結果是賠了植皮醫藥費和解結案。所以一定 要事前照相存證自保,尤其目前已出現包攬訴訟的行業,小醫療過失的訴訟案件勢必增加 ,醫界同人要慎選「病人」,以免毫無過失卻挨告。而撕裂成皮辮的傷口,若皮辮太薄, 最好不要縫合,因為若發生皮辮壞死,可有可能會惹來麻煩的,最好把皮辮鋪回原來的位 置就可以了,若壞死了,沒人會怪到醫師身上了。

(7)Overlap Suture:尤其臉部絕對要不得,拆線後會留下很醜的疤痕,或者把人家一張 好好的臉,縫成嘴唇歪、眼角斜、甚至無法完全閉眼,需花一筆錢,再經過美容,且不一 定會恢復往日美貌,所以肯定會挨告,因此無論縫任何地方的傷口,一定要小心縫好,絕 不可認為縫合是外科的最簡單「手術」,而草率為之,甚至讓助手或助理去執行,可更不 可原諒了。

(8)縫合傷口發炎:這將帶給病人莫大痛苦與困擾,特別是腹部開刀的病例,傷口癒合後 又會有以後的「浮線頭問題」,傷口大的還會發生「術後疤痕處疝氣」問題,甚至於於拆 線後兩三天發生傷口感染,嚴重的,甚至因而導致傷口迸裂,腸子外逸的嚴重後果。

(9)肋膜積水抽太多:肋膜炎引起的肋膜積水或膿胸,應該分幾次抽取,或以胸管慢慢引 流,若瞬間大量抽取,有可能死亡。

(10)Appendectomy(切除闌尾):婦人急性闌尾炎切除闌尾,在遠洋漁船上作業的丈夫 接親友電報指開刀有異常,乃乘飛機趕回,硬指是醫師為外遇的妻子人工流產,醫師花了 半天解釋,丈夫始釋懷。

(11)Thyroide c tomy(甲狀腺切除)中bleeding death:當然是不熟練醫師的傑作。 Table death(死於手術台)是執行手術醫師的最大忌諱。 這官司不用打吧。 ●不要做超過自己能力的治療,是醫師倫理中,最重要的一條。

(12)Tubal ligation(結紮):子宮外孕病人,手術中要求順便結紮,因丈夫赴遠洋捉 魚,沒有應其要求。10多年後,婦人懷孕生子夫婦相偕前來要求賠償奶粉錢,理由是醫師 沒替她把輸卵管結紮好。經醫師解釋因其夫在海上,故未應其要求結紮,始結束一場誤會 。

(13)白血病者拔牙引起大量出血甚致死亡者,也常發生。使用Aspirin或抗凝血劑者, 也是術後大出血的常因。醫者於術前的用藥問診是非常重要的。

(14)對肥胖者施術時,因油厚而可能增加手術困難度的可能,於術前必須列入評估 (尤其是小醫院),免得屆時搞得手忙腳亂。

總之,我們從事醫療工作者,應謹記老師們「視病猶親」的教誨,更要體認我們所醫治的對象是「活生生的人體」,一定要小心處理,盡全力去救治,絕不允許任何疏失,這樣才能成為一位良醫(不僅僅是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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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文心路上全友登峰大樓前的車禍-3C

 

萬一不幸發生車禍,光靠"行車紀錄器"就夠了嗎 ?請您仔細看看﹝法醫﹞所寫的這一封信,對於您及家人朋友會有所助益。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一定要自備相機 (當只有一支手機時,一定會因為發生車禍,不斷的使用,甚至於沒電池) 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意外險、還要有用。

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七公尺左右。當發生車禍時,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

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

1.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或是銅幣、手機等...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

3. 煞車痕 一定要照,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 所以,建議你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一部份】

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所以建議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部份】

 
要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這是根據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 ,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是: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三部份】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態度要客氣,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但他們最怕記者。

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更重要的是: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 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

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像一段路,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又要害死多少人。

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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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_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02

拋棄繼承→有辦的人才有用,沒辦的人還是要繼承債務。
限定繼承→遺產剩多少,就清償多少債務,不用拿自己的財產貼;
一人辦限定繼承,就對全部繼承人生效。

【2007-05-25/聯合晚報/3版/話題】
會計新知/善用拋棄繼承 避免惹稅上身

企業經營環境變化快速,財務會計資訊同樣日新月異,為擴展讀者的視野,本報稅務法務版推出「會計新知」專欄(每周五見報),邀請會計界的菁英,撰寫會計、財稅方面的文章,貼近企業財務人員對最新知識的渴求。胡榮一 高所得者為節省遺產稅一直不遺餘力,但在重視物質享受的時代,許多非高所得者反藉由舉債來滿足物質需求,造成現今卡債族滿街跑,而銀行協商卡債並猛打銷呆帳。我們不禁思考,如果父母往生後遺留給後代的,除了財產,還有一堆負債時,那繼承人該如何是好呢?
當然,很多人都聽過「拋棄繼承」,如果被繼承人的負債多於財產,繼承人可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法定的二個月期限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的相關程序。
但是,如果繼承人不知道被繼承人到底是財產多?還是負債多?
也無法在拋棄繼承的期限內調查清楚的話,一旦毅然放棄繼承權,可能事後才發現仍有許多財產可供繼承,而感到後悔不已。因此,為避免「不確定是否該拋棄繼承?」的情況,繼承人不妨採用所謂「限定繼承」,也就是在繼承開始起法定的三個月期限內,向法院辦理「限定以因繼承而得的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負債」,當事後發現所繼承的財產根本不足抵償負債時,也是僅以繼承財產為抵償範圍,並不會侵犯繼承人本身的財產。

其實,在稅捐機關所提供的遺產稅申報書件中,也載明了有關「拋棄繼承」的訊息,但是,許多對法律不熟悉的民眾,可能並未仔細閱讀,也可能雖略知一二,但卻錯失法定應提出的期限。

前些日子,媒體曾登載父母過世後遺留巨額負債給未成年幼兒的報導,由於前述拋棄或限定繼承,都需繼承人主動辦理,對於年幼子女該怎麼辦呢?日前請教法學專家,發現法律上仍有救濟途徑,可以透過繼任的法定監護人或社福機構為年幼子女爭取權利,但畢竟仍需經歷一段複雜的法律程序。據聞法務部也擬議修法,希望將目前民法的「概括繼承」改為「限定繼承」,以免類似父母因卡債纏身而攜子自殺的情形,一再發生。 除了前述法律問題,當繼承人決定繼承遺產後,在申報遺產總額時,就應主張債務的扣除,以節省遺產稅,但繼承人亦應提示有關未償債務的證明文件。

一般而言,凡是與金融機構間的債務,不論是房貸或卡債,都易於取得證明;但若是民間借貸,舉證上卻會有較大的困難,
尤其是近親間的借貸,更應在資金流程及借貸條件上有十分清楚的交代,以避免被認定為贈與;
此外,一般民間債主可能不願曝光,以避免因賺取利息所得惹稅上身,甚至以惡質討債方式威脅繼承人不許提供債權人資料給稅捐機關,因此,繼承人在檢視相關債務時,必須小心謹慎。 舉債,不見得是壞事,借款人可能因此得以購買生平第一幢房屋,也可能使生意周轉順暢,藉此累積更多財富,因此,繼承人不必望債卻步。
只是,對於被繼承人的舉債情形,繼承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若是對與繼承有關的法律或稅務產生疑慮,千萬要請教相關領域的專家,以避免日後衍生不必要的困擾。


(本文作者是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 【2007-07-06/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繼 承 相 關 規 定 簡 介

◎ 繼承法所要處理的問題

  當一個人往生時,他生前的財產與債務該如何處理?

  1.誰必須負責處理→遺產繼承人

  2.如何處理往生者生前財產與債務→繼承的效力

  →民眾想到繼承時,常常只知道「分財產」,而忽略「債務」也是繼承的標的

遺產繼承人(民1138)

◎ 配偶

◎ 血親

◎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第二順序繼承人:父母

◎ 三、第三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

◎ 四、第四順序繼承人:祖父母

→ 配偶與血親之區別實益:應繼分的比例

→ 有前順序繼承人存在,後順序繼承人就無繼承權,當前順序繼承人均

   喪失繼承權、拋棄繼承權時,則後順序繼承人因而取得繼承權

→ 直系血親卑親屬中,如有「子女」存在,則「孫子女」就無繼承權,

    但是子輩中有人已經往生、喪失繼承權者,但其留有子女者,其應繼

    分由其子女(即往生者的孫子女)代位繼承

直系血親卑親屬→親子關係的建立

◎自然的親子關係

◆ 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與父母間,具有親子關係。但妻非自夫受胎,

   經提起否認之訴勝訴確定者,夫與該子女無親子關係。

◆ 非婚生子女:

    生母與非婚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生父須經認領、撫育或與生母結婚,才視為婚生子女。

◆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隨時向生父提出強制認領之訴,即使生父已經往生,也可隨時向其 繼承人為之,如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 婚生子女與父母間之親子關係,不會因為父母離婚、喪失監護權而受影響

 直系血親卑親屬→親子關係的建立

◎ 擬制的親子關係:收養

◆ 收養成立後,與本生父母失去親子關係,與養父母建立親子關係。

◆ 夫與「妻的非婚生子女」或「妻前婚所生之子女」,需經收養,始具

   有親子關係。如未經收養,僅為直系姻親,而非親子關係。

◆ 妻與「夫所認領(含強制認領)或撫育的非婚生子女」或「夫前婚所生之子女」,亦須經收養,始能成立親子關係。

◆ 童養媳(媳婦仔):以將來婚配養家特定或不特定男子為目的解除條件)的收養。如條件成就即與養家男子成婚,則與收養人親屬間發生姻親關係,收養關係消滅,與本生父母仍為親子關係。

如條件未成就即未與養家男子成婚,則養女身分不受影響。

◎ 出家、擔任神職人員或登報聲明斷絕親子關係,不會切斷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兄 弟 姐 妹

◎ 同父同母、同母異父或同父異母的親生子女間,彼此間均具有兄弟姐妹關係

  1.婚生子女彼此間

  2.婚生子女與「母的非婚生子女」、「母前婚所生之子女」間

  3.婚生子女與「經父認領或撫育之非婚生子女」、「父前婚所生之子

    女」間

     →所以當父母未婚生子、外遇或強姦別人時,自己能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存在,但是自己不知道

■ 親生子女與養子女間,具有兄弟姐妹關係,但是同胞兄弟

  姐妹經他人收養者,於收養關係終止前,暫時並無繼承權

◎ 結拜的兄弟姐妹,並非法律上的兄弟姐妹

繼  承  的  效  力

◎ 原則:概括承受(全部遺產與債務均由繼承人承受)

   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債務需負無限責任;如所承受的債務   多於遺產者,繼承人就不足之債務仍應負清償責任。

◎ 例外:

◆ 喪失繼承權(遺產繼承人因具有法定事由而當然喪失繼承權)

◆ 拋棄繼承(遺產繼承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向法院聲明放棄繼承權)

◆ 限定繼承(遺產繼承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向法院聲明於承受遺產之範圍內負擔債務的清償責任)

→ 喪失繼承權與拋棄繼承之效力相同,均無繼承權,不得承受遺產,也不承擔被繼承人之債務。限定繼承則在承受遺產之範圍內負債務之清償責任。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之比較

應辦限定繼承而非拋棄繼承的原因

限定繼承之物的有限責任功能,使辦理限定繼承者,僅在所承受遺產之範圍內負債務之清償責任,如果遺產不足清償債務,繼承人就不足的債務不負清償責任,也就是不用拿自己的財產替被繼承人償債,債務因而形同消滅,可免除債務因辦拋棄繼承而再轉移給更疏遠親人之風險。

■   限定繼承的清算遺產功能,在每個繼承事實發生時就清算遺產一次,於複數繼承事實接連發生時(就是甲死後,先由乙繼承甲,之後乙也死了,由丙繼承乙的情 形),使被繼承人(甲)之債務不會由繼承人之繼承人(丙)承擔。因此在被繼承人(就是往生者)生前財務狀況不明,不知有無積欠大量債務下,限定繼承就像 「安全閥」一樣,可防止債務就像癌細胞般不斷的轉移、擴散到其他親人。

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除非全部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

   承(包含往生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含子女、內外孫子女、內外曾孫子女等全部)、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否則債務不會無人承擔。因此於被繼承人生前負 擔大量債務之情形,辦理拋棄繼承只會加重其他繼承人之負擔,或讓更無辜的親人受害而已!尤其是一般辦理拋棄繼承者,通常只有替同財共居或有連絡的家屬辦 理,往往會讓沒有住在一起或沒聯絡的家屬「債從天降」→當遺產不足清償債務時,辦理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均會使自己免於承擔債務,但是辦拋棄繼承會留下債務 由其他繼承人承擔之後遺症,而限定繼承不會一人辦理限定繼承,全部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可保護其他不知道要辦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繼承人

喪  失  繼  承 權

◎ 喪失繼承權之事由: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繼承權:

 1.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2. 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但經被繼承人寬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3. 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但經被繼承人寬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4. 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但經被繼承寬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5.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 嘉義殺父少年、彰化為詐領保險金而殺父之人,均因其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而依法當然喪失繼承權,雖不得承受遺產,但也不用承擔債務。

如 何 辦 理 拋 棄 繼 承

◎ 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1.被繼承人未死亡前,不得辦理拋棄繼承

  2.登報聲明拋棄繼承權,或只向遺產稅稽徵機關聲明拋繼承,或從知悉時起二個月以後,始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者,均不生拋棄繼承之效力。

  3.法院: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

◎ 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 辦理拋棄繼承之人應準備下列證明文件:

 1.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與拋棄繼承人印鑑證明書各一份

 2.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一份;如戶籍謄本尚無被繼承人之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

 3.繼承系統表一份。

 4.拋棄繼承證明書一份。

 5.通知應為繼承之人證明書各一份(拋棄繼承之人以郵局存證信函通知其他應為繼承人拋棄繼承事實)

如 何 辦 理 限 定 繼 承

◎ 於繼承開始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

◆ 從繼承開始起算,即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起算三個月期限。

◆ 從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算,而非從繼承人知悉繼承事實開始起算,即使繼承人不知悉其為繼承人,或雖知悉其為繼承人,但不知被繼承人下落而不知悉繼承事實已經發生,亦不影響三個月的法定期間。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

◆ 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算二個月期限→前順序繼承人辦理拋棄繼 承時,何時以書面(如存證信函)通知後順序的繼承人,就很重要!

◆ 後順序繼承人常常忽略此一規定,以為繼承開始三個月後,就不能辦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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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_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03


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最近相驗一個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黃建銘透過親友轉寄的這封教導死者家屬要辦理「限定繼承」的電子郵件,以下為黃檢察官的原文:

緣      起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一位被地下錢莊逼的走投無路而燒炭自殺的往生者遺書寫到:「我離開後,…,只須草蓆捲起即可,火化後,骨灰入海,不必供奉,我選擇這條路,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才不連累你們,不必為我流淚,我沒資格為人父,為人夫,不可原諒的人絕。」但是死者卻不知道,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親人繼承,反而讓他的親人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

殺父,反而連累母親、兄弟姐妹與姑姑嘉義少年因父親經常在外欠債,導致家中經常有人上門討債,想要「徹底解決問題」,就趁父親熟睡之際殺父,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連累家屬!

最近兩年,因財務問題被逼自殺者迅速增加,今年過年前後,連續兩次值外勤,報請檢察官相驗者有九件,其中六件是自殺!全部都是因為財務問題尋短。

最近2年值外勤時,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相驗 9件,6件是自殺,尤其是小年夜那天,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單我這一班外勤(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就報驗7件,4件是自殺,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很多人都被銀行、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但是他們自殺後,發生繼承的效力,往生者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概括承受」,反而讓他們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  

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非但不務正業、積欠大量債務,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還常常對親人施暴;他死後,家人本來以為『終於解脫了』,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

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分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在短期內一一刷爆、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 ,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直到2、3個月後,自己的房子、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但為時已晚!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

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但是拋棄繼承只有對有去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  

 

(其他親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 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尤其是,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弟還錢?

 

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而老一輩的人認為: 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往往以為「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不以為意,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姐妹扛債的情形。  

 

就像我以前辦過一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童養媳」,從3歲被送到養家後,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爸爸死後,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只有她沒辦,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她是直到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都查封後,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一夕之間,突然負債上千萬,全家財產都沒了,情何以堪,怎會不想自殺!

所以驗屍時,我實在看了很不忍,常常提醒死者家屬:
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往生者拖累到, 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  

 

例如不久前,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先後跳河自殺。

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有人提醒家屬去辦 限定繼承,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或許幾個月後,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尤其是,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怕親人知道,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且「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去法院辦限定繼承,比較保險。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提醒一次,救一家人!
 

 

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將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修正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    

 

在此之前,也懇請各位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往生者的家屬,或許您的一念善心,可以解救一家人,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感恩您!

 

資料來源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黃建銘檢察官



債從天降—憑空繼承大筆債務實例-相 關 新 聞 報 導 整 理

◎ 11億稅從天降!(姊債妹擔)

  姐姐生前負債累累。姐姐死後,姊夫、姪兒女害怕被拖累,趕緊辦拋棄繼承,導致11億的債務由妹妹繼承(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

◎ 4歲男童繼承外曾祖父700萬元債務!(祖債孫揹)

   外曾祖父生前負債,請代書辦理拋棄繼承時,雖知悉應替往生者的全部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內外孫子女、內外曾孫子女等)均辦理拋棄繼承,但是獨漏當時剛1歲多的男童,導致男童因而繼承債務

◎ 18歲少年繼承祖父2550萬元債務(祖債孫還)

  少年10歲時父親往生,母親知悉父親生前不務正業,可能積欠大量債務,遂替子女辦理拋棄繼承,因而逃過承擔父債之惡運;但是少年18歲時,祖父往生,母親卻疏未替兒女辦理拋棄繼承,八個月後,銀行發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時,才知悉已經繼承祖父數千萬的債務

◎ 妻子燒炭自殺,債主上門,丈夫始知太太生前負債數億(妻債夫扛)

  小港某里長的妻子自殺,債主上門討債,丈夫才知悉太太負債數億,前三任丈夫都被拖累破產,而且太太還挪用公款!

◎ 父於73年間欠債260萬元,20餘年後滾成千萬債務,父死銀行向姊弟追債!(父債子還)

   父在73年間因替人作保,導致房子被法院拍賣償債後,尚欠260萬元未還,銀行本列呆帳。但其子女爭氣,個個成材,均有正當職業收入,當其中一子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徵信時發現該筆債務,且債務人之子女均有獎學金、薪資等資產,遂向子女追償,並查封子女的薪資、獎學金等,而且債務已經滾成上千萬,人生因此絕望

◎ 砍人的死了,700萬元賠償費兄妹攤! (弟債兄妹償)

   弟弟將人砍死,死者家屬向凶手求償,法院判賠,但是兇手死在獄中,其配偶與子女不願承擔,均辦理拋棄繼承,導致該債務由兇手的兄弟姐妹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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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基金會-金城武

 會發這一篇文章,其實是因為收到了台中善牧天主堂的一位大姐轉寄了心路基金會去年製作的【好天天陪你篇】PPS檔,看完了PPS檔,真的覺得心路是在做很有意義的事情。

但是,郵件裡面的PPS檔大約有5MB,我想對於有些朋友,不見得看完後方便轉寄 (有些公司會限郵件附件不可以過大),所以我就決定把這個檔案放在我的Dropbox上,這樣子大家要轉寄也很方便,PPS檔只要點一下下面的連結就可以下載到您的電腦去。

點我下載2011心路基金會【好天天陪你篇】公播版 PPS檔

 

目前台灣的小額捐款目前都是被幾個主要的大型社福團體給吸收去,加上電子發票已經讓這些社福團體少了一個很重要的收入來源,這些小型社福團體在經營上其實都很困難,所以若大家在有餘力時,也可以多多幫助一些社會上資源較少的社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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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Taichung's Costco PARK

工作了十年,許多社會上奇奇怪怪的事也看到不少,而進到了壽險業,更看到了許多同業光怪陸離的行為,然而很多人在問我,為什麼選擇了保德信 ?
保德信一直以來對於 對的事情 一直比同業還要來的堅持,保障的精神,法律的遵循與人員的尊重。

我用下面文章裡面的二句話分享給我的朋友,也勉勵我自己。

對的事情就要堅持。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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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              中國時報獨立評論家 莊佩璋 撰

<p > 

楊蕙如幾年前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獲得社會某些人士的稱許,各媒體也封她為「卡神」。楊蕙如最近開了一家網路顧問公司,並頻頻上媒體打知名度。

筆者認為,一個是非不分、道德低落的社會,才會把類似楊蕙如的行為,視為英雄之舉。

在美國,你去商店買東西,事後不論任何理由,都可去退貨還錢。因此,有一些人(一些台灣人和更多的大陸人)過幾天要出席重要宴會,就去「買」一套名牌衣 服,穿去赴宴之後,再去退錢。

美國商店還有一樁好康的事:買貴了,可退差價。於是有些人就趁平時不打折但尺寸、顏色較齊全的時候,把貨品買回來,等到大減價的時候,再把收據拿去退差價。

這些人對自己的行為洋洋得意,還到處宣揚自己的聰明,甚至納悶為何眾多的別人那麼「愚蠢」,不會利用這個「漏洞」。

把佔人家便宜看成「聰明」,把奸巧看成 「能力強」,把挑撥族群看成「和解共生」,真的是價值錯亂了。

從卡神,筆者想到了股神巴菲特。此地許多股友在討論巴菲特的選股標準,往往忽略了他一再強調的:他非常重視一家公司CEO的誠信,不夠正派的公司他絕不考慮。

今天你會鑽法律漏洞,明天你掌權了,就會去修改法律,讓自己的違法變合法

這幾年來,我們看了太多這種例子了。

一個像楊蕙如這種心態的人,在記者會上還以稱讚現任雇主的方式,貶損曾拒絕錄用她的人,就不會讓人太奇怪了。

十年前,我帶年僅三歲多的兒子到美國旅行,寄宿親戚家。親戚拿個全新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給我,說:「這裡規定兒童一定要坐汽車安全座椅,這個給你用,因為是借來的,請儘量不要弄髒,我還要還人。」

兩週後,我不再開車,他拿著半新不舊的安全座椅到量販店辦退貨。

店員一聲不吭,錢全數奉還。

親戚得意地對我說:「美國的商店,兩週內都可憑發票退貨,所以我們常來這裡『借』東西。有些大陸人甚至連電視都『借』哩!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 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隔年,我到日本,在當地做事的台灣朋友招待我,出入都開車。我問:「東京地狹人稠,不是很難停車嗎?」「沒那麼嚴重啦!政府規定要有停車位才准買車,所以車子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多。」他說。

「哇!那你有停車位嘍?一定貴得嚇死人對不對?」

「你怎麼跟日本人一樣笨!先租個停車位,等車子掛牌後,再把停車位退掉,不就解決了?」

幾天後,換成日本朋友招待我,待遇淪為兩條腿加地鐵。他客氣地說:「東京養車容易,養停車位難。所以只好委屈你擠地鐵了。」我馬上向他傳授「破解之道」。

沒想到他沒有「悟道」的狂喜,只淡然說:「真要鑽漏洞,其實到處都是,比如家母住在鄉下,我把戶籍遷過去再買車就可以了。但是,我實際上就住東京,沒停車 位卻買車,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開車上班,我怎麼面對同事、上司?正派的人不會這樣做。」


美國商店無條件退貨的機制與日本到處漏洞的法規,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當「信任」瓦解,社會也會崩潰。也因此,他們可以容忍政客做錯事,卻不容許政客說謊。

 

台灣呢?

 

我們則是「假到真時真亦假」,每個人都虛虛實實,整個社會是在「懷疑」的基礎上運作。

但即使已是防弊重於興利,結果還是「敢的拿去」。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遭「卡神」套利百餘萬元,社會卻站到「卡神」那一邊。「信託」與「信用」,難道是反諷?想法思維影響行為,而個人行為又可擴及影響企業服務、社會運作。

記得去羅馬搭乘地鐵時,發現有售票機卻沒有驗票機。當場起了疑惑,到底要如何確認乘客有沒有買票?那這樣地鐵不就鐵定虧錢嘛?這是我們的習慣想法,總是想要替自以為的小聰明或貪小便宜尋求應對之道。對於義大利人而言,我們會問這種問題才奇怪。搭車為啥不買票?乘車怎麼可以不買票呢?兩方想法當下有了差異。

如果你真想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要買票搭車?可以,的確可以入站搭車,但是你要確保不會被富有正義感又雞婆的義大利人發現,因為他八成會去舉發你。到時候罰款可就是車價的數倍,而且丟臉還丟到國外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建立信任,不容易,卻很重要!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

在紐約,有一次參觀有名的「大都會博物館」。付了錢,櫃檯給我們一個約 10 圓台幣大小的金屬片門票,有兩條夾子。方便我們別在衣領上。友人告訴我參觀中途可以隨時出來,如果還要再進去,門票就不用繳回,可以憑原本的門票再進入。 確定不再進去參觀,就把門票丟入門口的壓克力玻璃櫃中。

我問:「門票的形式、顏色有每天換嗎?」

朋友回答:「沒有」

「那會不會有人把門票帶回家,過幾天再來呢?或是十人進去只買五張門票,其中一人再把門票帶出來給其他人?」

朋友大笑:「只有台灣人會這麼想!美國人想法單純多了,進去就是要買門票,不再進去,就繳回門票。基本上美國人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人,所以門口工作人員很少。」

剎那間讓我覺得很慚愧,我們的防弊多於興利的觀念,鑽漏洞的念頭竟是文化的一部份

最近幫台積電上課,發現台積電的餐廳跟科學園區的其他廠商一樣,採用外包模式,一樣乾淨整潔明亮。所不同的是餐廳沒有人幫你打菜,要吃什麼一切自己來,發 水果的地方貼了一張紙條----每人限拿一袋(洗好切好的)。連入口處也很少有人在管,進餐廳自己用識別證刷卡,月底自動從薪水中扣除。

一位台積電副理告訴我:有一位員工被抓到吃飯沒刷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開除。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

相反的彼此猜忌、防範、圍堵、監督。不但降低生產力,工作也被動,不愉快。各位親愛的夥伴,您是否也發現當您和周遭朋友、同事處於信任的環境中,做起事情來都非常的有效率,而且默契十足;但是,處於猜忌和不諒解的情形下,任何事物都進展的很不順利。

您了解了這道理,從現在開始,就將心胸打開,用開放的心情,信任的態度,來對待每一位夥伴;或許剛開始,會發現,吃了很多虧,大家都還是防來防去,那是因為您的夥伴還不習慣您的處世態度。

記得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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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佳文是貓從 Mobile01上所看到的,經原作者 2goornot2go 同意,將文章整理好後,放在貓的Blog上,也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原文開始---原文開始---原文開始---原文開始--------

怎樣把妹妹

今年我28歲了 再過一個月 即將是小弟我人生中的另一個章節的開始-結婚

在此 向各位宅男分享我幾年前在PTT發表的一系列未完成的文章

而這一系列文章 原先我的最終目標是想把男女相處之道寫完

最終未能完成 與其說是一堆正義魔人跳出來說我有礙社會正義 所以我不想寫下去

還不如說是 男女相處之道之奧妙 到現在我都還在學習中 我根本就不會寫

所以就暫把這一系列未完成的文章 姑且就叫做 "怎樣把妹妹?"

希望大家集思廣義 互相鼓勵 也讓我能在日後 能將全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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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把妹妹 第一章 慾望歸零





追女孩子的技巧很多

但是很少人可以有正確的心態

正確的心態是什麼?

就是<隨緣>

很可惜 緣份可遇不可求

講緣份就像談佛法一樣令凡人摸不著邊際

大多數人選擇努力追求

的確 如果我根本不喜歡一個女生 我不會想知道她是不是喜歡我

喜歡她 就是一種慾望

想知道她喜歡不喜歡我 就是一種慾望

慾望人人都有 可是恕我直言!!

好人的慾望不但特別強特別深 而且被女孩子看得一清二楚

女生怎麼看出你的慾望呢?

-好人總是給喜歡的女生全神觀注

-好人總是隨時隨地打電話給她 (或一得到電話當天晚上就馬上打)

-好人總是找機會跟她說話

-好人總是都有時間可以陪她

-好人總是同意她的做法 總是支持她


好人弟兄們 給你一個機會角色互換

如果今天是有個女孩子整天打電話給你 總是給你全心全意的支持安慰

你會怎麼想? 我會這樣想

-她是不是沒人要啊?

-哇 有女生對我這樣 那我應該有辦法把更正的妹

即使你本來覺得這女生還不錯 你也會逐漸失去興趣

<慾望造就好人 好人把慾望發揮得淋漓盡致>


那麼怎樣慾忘歸零呢? 或者至少 隱藏我的慾望?

我們又回到心態了

因為好人 總是把女生當寶

女生不是寶 女生只是女生

你才是老大

你自己就是老大

來! 跟我唸一遍

"我是老大 你算啥小"


-好人總是給喜歡的女生全神觀注

別的正妹一樣要跟她們有說有笑 為什麼只看著喜歡的那一個
醜女也可以聊上兩句 打個招乎點個頭

-好人總是隨時隨地打電話給她 (或一得到電話當天晚上就馬上打)

你太閒了嗎? 你沒有別的女生號碼嗎? 不要隨時隨地打
做些別的事吧!

-好人總是找機會跟她說話

有老大總是在跟女人說心事的嗎? 記得你是老大 讓她來接近你

-好人總是都有時間可以陪她

你沒有閒時間 你很忙 忙正事 忙著把其它的正妹

-好人總是同意她的做法 總是支持她

老大不喜歡聽不喜歡聽的話 如果她不甩你 那就不要甩她
老大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什麼才是對的



慾望歸零的祕訣就在

<我是老大>



也許有好人會問 我又沒有老大的特質 做俗仔差不多做老大?

的確 有些人真的不是那個料

但是絕大部份的好人 還是有一點本錢 為什麼就干願做俗辣呢?

從今天開始告訴自己 我是老大 你是啥小

從今天開始就這麼想 不像也會變得像了


很喜歡令狐沖.笑傲江湖說過大意如下的話

如果遇到真正的生死時刻 那麼下三濫的賤招用一式半式也不為過

我想 如果是遇到這一生的最愛 你該怎麼做呢?

什麼 你都不做嗎? 還是 做很多??


怎樣把妹妹 第二章 慾望歸零再歸零



你有沒有過

當你越想要一個人或一個東西

而這個人或這個東西似乎越難得到

又或者 他越要躲開/抗拒你?

有沒有過 出門時找鑰匙怎麼找都找不到

火大放棄不出門了 而鑰匙卻出現了?

以上是很淺而易見的 可是好人都不知道

那就是我在上一章提到的<慾望歸零>

很重要 所以我需要再具體補充讓你們深入思考

利用好人的女人 是賤女人

給女人利用的好人 叫做犯賤

好人 何苦作賤你自己 從今天 停止犯賤

或 <利用犯賤>


朋友一犯賤實例:

我朋友說她對一個女生很好

舉凡接送/買禮物/為她養喜歡的兔子/反正就是一堆好人做的事

到頭來 好人卡一張

她說 很抱歉 我對你沒感覺 希望我們還是好朋友

而事實上除了沒有男朋友的名份

在追她的過程 我朋友可以和她做的也都做了

一直到領了好人卡

我朋友雖然很難過 但是依然服伺著她

繼續身為她朋友在她身邊



朋友二犯賤實例:

朋友對她女朋友很好 在一起兩年

他為她辛苦工作 先買了一台車

主要是為了接送她

他告訴她要為她買房子

等她畢業一起幸福的生活

女的跑去跟別的男生在一起

我朋友從不放棄重合的機會 就這樣整整一年

垂頭喪氣成天行屍走肉 為了面子也不敢跟朋友們說

後來有一天 他問我該怎麼辦 女生又開始打電話給她

他說好痛苦 他很想選擇跟她斷了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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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朋友一不要再理那個女生

不主動幫她買東西 不打電話給她

一個禮拜之後 這個女生打電話開始關心他

我告訴他 把你自己的慾望歸零再歸零

總之 就是做自己的事情

現在 這個女生愛他愛的不得了

為甚麼? 你會問

這就是好人.壞人的區別

好人總是一眼被人識破

一個系上就是會有好多人是好人

或說得狠毒一點

好人看起來往往是呆頭鵝 笨蛋

請問為什麼女生要跟一個呆頭鵝=示弱者=好人交往呢?

而壞人 所謂壞壞的男生

總是充滿神秘 總是忙著 忙著自己的事

忙著自己該忙的事

女生喜歡安定 可是更渴望神秘


朋友二 我問他 你心裡真正還想不想要這段感情?

他說想 我請他當這個女生一打來

掛電話! "在忙" "要睡覺囉" "在開會" "晚點再打給你"卻不打

現在這個女孩子變成了好人 不斷地說明了犯賤的定義

她不能忍受<為什麼 他會這樣對我>

她開始思考<是我不夠好嗎? 他不喜歡我了嗎>

她努力地想復合

而我朋友也因為"慾望歸零再歸零"這個想法的徹底實施

變得也不是那麼需要這個女生

他不再是那個會跟女生說要買房子要組家庭的所謂的新好男人
>>>在我看來是娘娘腔

發球權入手


待續----我們將進入把妹實例及技巧

怎樣把妹妹 第三章 女人的語言






慾望歸零並不是要你去當和尚

而是要讓你從好人變成壞人

從娘變成男人

男女的關係 很遺憾的 由於生物演化的關係

雌性必需承擔孕育後代的重任

她一開始一定會"抗拒"一下

所以雄性必需採取主動

身為一個男人 你通常必須跨出第一步

搭訕就是最好的一個例子

在後續我也會分享我和我朋友的搭訕經歷

慾望雖然要歸零 但是身為一個男人

你還是得做一些事 不是要你去為她修電腦 買宵夜

那是好人們做的事

你要在她面前表現

至少表現出你有什麼好提供給她的

你的專業 你的自信

你不會也不用主動給她任何東西 你只是表現

同時 你要會懂得女人的語言

這不像電子學的邏輯1和0 也不是哲學的邏輯可以分析

這就是女人的語言

ex.

NO = YES

NO = NO

MAYBE = NO

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 = 我還有更好的選擇

我錯了 = 可是你錯得更多

告訴我那裡錯了 = 給我跟你發飆的理由

你都沒聽我說 = 你都沒聽我說

抱歉 你忙嗎? = 你最好趕快來幫我

沒關係各付各就各付各的 = 去死啦 小氣鬼

我不想太急 = 我還有更好的選擇

我還不想定下來 = 我不想和你定下來

我喜歡單身的自由 = 我不喜歡和你在一起

給我一點時間 = 你越來越不吸引我

我忙著課業 = 你算老幾

我喜歡你 但是.. = 我不是很喜歡你

你會是好老公 = 你不會是我的男朋友

你是好人 = 你是好人

可以繼續做朋友嗎 = 我希望你是我的好人

我看看我有沒有時間 = 我有時間 可是不會給你

好我再跟你說 = 才怪

你留你電話好了 = 1.糟糕 我有男友 或2.我才不會給你我的電話

沒事啦 = 快來安慰我

好不好看/我胖嗎/我醜嗎 = 快說我漂亮

我沒有你想得那麼隨便 = 快點啊 你積極一點

我會好好地想一想 = 不可能

-----------------------------------------------------------------女人行為和身體語言

其實 女人的話語中的含意很曲折

有的時候 舉例來說

常有剛認識的女人問我是不是同性戀

相信大多數的人只聽這到這句 一定會很生氣

可是認識我的人 都知道我非常男人

那麼女人為什麼這麼問呢?

因為 你是不是同性戀? = 你幹嘛不約我?

女人行為才比較有參考意義

下面是一些明顯的有好感行為

有遇到這樣的 好人們就主動的拿起來吃

不要猶豫 從今天起做壞人

-她總是在你身邊
巧遇 這是很俗的方式 但是一直到今天 多少女人還是用這招

-和你出來玩刻意打伴 即使是你約他去圖書館讀書而已
顯露身材的緊身毛衣 嘴上發亮的唇彩 女人就是這麼簡單

-遇到你很有活力 或甚至 很幽默
沒錯 女人遇到喜歡的人 跟男人反應一樣

-你被她的朋友調查喜好 或被問東問西
女人不好意思自己主動
若你被她的朋友圈問你喜歡怎樣的女人
記的以她為輪廓做回答

-摸你 身體上的接觸
大部份的女人對男人還是有授受不親的傳統教條在
如果她主動摸你 代表對你有一定的好感


現在的我 已經不玩猜猜看的遊戲了

當我喜歡一個女生

我就會請她直接出去約會看電影

如果答案是YES

代表她多少對你有好感 省去做好人的過程和嘗試錯誤

這一點我在後面會補充..



第四章 怎樣把妹妹 跨出搭訕的第一步





我常常看同學們跟喜歡的女孩子要msn 我以前也是

大概是一年前 我的好朋友
(在這邊我們叫他pk 超級把妹大師 後面的文章會多次提到他)

他告訴我 什麼時代了 要msn多慢 直接要電話

我聽了他的話

有多少好人們 成天在msn那邊和心愛的妹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為了她msn上一個表情或沒有任何意思的句子

在那邊回味或思考半天?

有多少好人們 假裝只是女孩子的好朋友

不敢表示任何關於愛情的動作或話語 只一昧地對她好

到頭來 鼓起勇氣決定表白了 好人卡一張

跨出你的第一步 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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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生朋友跟我說

總是覺得搭訕的人不正經 不可能拿來做男朋友

但是被我搭訕後來在一起的女生跟我坦白

當時覺得我有點輕浮 但還是有點誠意

不過很佩服我的勇氣 覺得還蠻man的

今天我們的對象若是在教室/辦公室

你只是去找你的同學/同事說說話 認識一下

你有什麼好怕的呢?

但是 有一個重點

你要讓她知道 你不是好人

你是來搭訕她的

這點在上一篇文末我有提到

今天的我已經不玩猜猜看的遊戲了

<<我是男人 你是女人 我是來把你的 你給不給把?>>

不是要你那樣說 而是要你那樣做

好人 = 好朋友 壞人如我 = 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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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直到今天 要我在街上把個女孩子

我還是會觀察一下 還是會怕

但是我怕的不是失敗 我怕的是被她的男朋友扁 (黑社會老大有沒有在旁邊)

但是我知道我是有實力的 我會成功

再說

搭訕一個女孩只有兩種情形

1.成功 = 你和她交往

2.不成功 = 你沒和她交往

而不搭訕一個女孩通常只有一種情形

那就是你看著她跟別人交往

所以說 你要不要跨出第一步呢?

後續我們將分析搭訕各種實例




怎樣把妹妹 第五章 眼神 也可以用來殺人




要搭訕路上一個辣妹

乞丐可能嗎 不行

喜歡五五六六的國中小痞子可能嗎 不可能

其實 適時適當的打扮是必要的

你說是假象也好 我會把它當作把妹的必要手段

很喜歡令狐沖.笑傲江湖說過大意如下的話

如果遇到真正的生死時刻 那麼下三濫的賤招用一式半式也不為過

但是我非常討厭有一些貴公子娘們

一個男生身上穿著PRADA 提著LV的包包 一身行頭花了數萬

我覺得很好笑 還不如我隨便買幾件來得好看

從今天開始 <觀察周遭的帥哥怎麼穿>

如果今天 你知道自己長得不帥

那麼至少把牙刷乾淨 把臉上的痘子治好

如果今天 你知道自己長得不帥

那麼至少認真讀書或學個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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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位其貌不揚的朋友 可是身邊女孩卻從來不缺

他有 真誠的眼神

就是那種 讓你相信他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那種眼神

搭訕 不管在那裡

都要有真誠的眼神

一開始一個直接的眼神 會讓雙方 有感覺

不一定會有奇效

但是至少讓對方知道 你是個男人

男女對望 一定會有化學反應

路上看到正妹經過 不要不好意思漂走你的眼睛

強者如我朋友pk 可以在肯得基和隔壁桌正妹眉來眼去 史上最強眼神把妹


學期開始一進教室 雖然我說 你是老大 你不用去貼女人

但是老大也是會看妹 往最正的妹給她看下去

一點點地微笑 輕輕地點個頭

我保證你是全班最帥的男人

如果女生連看都不看你

很抱歉 快點學學雜誌上怎麼穿

學學班上型男怎麼穿

在這裡一點小偏見 不要再走日系風啦 已經變成台客風了

如果女生看你一眼又馬上低下頭

你離好人團已經越來越遠啦..




那天很無聊地對老婆問了句你愛我嗎

她說 廢話 要不然勒

我想這就是我要的吧 ^_^

我還真不想看到她害羞的點頭 或聽到 "嗯 我愛你"

回想這幾年來 跟老婆從搭訕到交往 從女朋友將變成終生伴侶 很慶幸我遇到的是她


怎樣把妹妹 第六章 說話 說什麼?





在後面幾章我會分享我的搭訕實例

但現在我要來談談和女生的相處之道

<好人 沒錯 是呆頭鵝>

好人對女人的心意 我不會懷疑 我也不會瞧不起

壞人對女人的心意 女生會懷疑

但也就是這個懷疑 讓女人愛上壞人

為什麼目的都是把女生 而你選擇事倍功半的策略呢?

為什麼你相信 對她好 她就會跟你在一起呢?

為什麼你不能相信 不用去甩她 她反而會跟你在一起?

那是因為 你是好人 你是娘們 你是呆頭鵝

你以為女生是白癡 她不知道你為什麼對她那麼好嗎?

那麼你就錯了 她知道你的慾望 但是她樂得利用

反正 你不是也很樂於其中嗎?

你一味地對她好只是說明你是弱者

<不要再騙她更不要再騙自己 你要的根本不只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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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強調一次 已經是個二十幾歲的人了

身為一個男人

是不會去玩<我猜 我猜 我猜猜>的遊戲

你和身邊女人的關係只有兩種

1.沒有關係 2.男女朋友關係

遇到喜歡的 就把她 怎麼約? 像男人一樣的約她

"哈囉 某某某 我星期五想要請你去看電影"

你不是求她跟你約會 你是給她機會跟你出去認識彼此

有些女生會有點害羞 可能不會第一次答應

給她最多三次邀約

有時她真的忙不行 但是想給你機會會告訴你

"禮拜天不行 下禮拜比較有空"

如果他根本不答應 那就算了

別婆婆媽媽的纏著她 別甘願作朋友 別做好人

拜托你 找些別的事來做 學吉它?? ^_^

<記住 你是老大 你不親別人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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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會第一次約會 很好

吃的地方你決定 玩的地方你決定

你是男人 她是女人 就這麼簡單

不是要你做大男人 雖然很多女人吃這一套

只是要你做個男人

這時我忽然想起網路上一堆可憐的單身男

人家都在外面把妹 這個把不到換下一個把

而他們還在msn/bbs上 "安安 你好啊 安安"

<安啥X 那是娘們和好人們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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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我 你和女生出去約會 你都說什麼聊什麼?

我說 ""我都保持一顆愉快的心情 聽她說""

我很少說話 因為我知道我多說話女生會覺得油腔滑調

pk很少說話 只是微笑 他說這樣女生會覺得很神秘

朋友甲很少說話 因為他不善言語

但是我們都做對了

女人或許要一個幽默多話體貼的男人

但她浪漫的夢想中 是一個神秘的男人

是一個不說廢話 只聽她說的男人

是一個神秘 好想知道他更多事的男人

或許你怕尷尬

那麼隨便跟她開幾個白癡的小玩笑

隨便提 提星座 提明星 提你不喜歡提的東西

提主題讓她來說話

或許你怕你太酷了

那麼或許你可以告訴她一個小心事

<說什麼? 不如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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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給她你是男人的印象

這還需要 <一點點自大>

在下面一章說明






想起以前跟身邊一位哈妹哈得很久的朋友聊到 原來他都在看吳淡如吳若權的書

當時我大力反對他看女生教男生把妹那種騙錢的書

不但被騙錢還變娘了

現在一個吳淡如跑去抄書咬了一嘴毛後才道歉

另一個吳若權 腦海中想到他緬腆的微笑

我到現在都還是很想叫他去參加台灣版的酷男的異想世界..

怎樣把妹妹 第七章 一點點自大






我想起過去我當好人

那種唯她獨尊的蠢樣 真是不禁潸然淚下

好人壞人都是人

可是壞人還有家人關心 還有別的女人花心

而好人只有一個女人 當好人在愛一個女人時

連家人都不管了

<相信我 甚麼都會變 只有你的爸媽不會停止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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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一點都不酷 一點都不神秘

壞人 相反的 有一點壞壞的 好神秘喔

那麼怎樣 有一點壞壞的? 那需要一點點的自大

帶著自信自負/不要變成臭屁

記住 <慾望歸零>

你開始學習變壞人 開始學習一點點的自大

主要是為了你自己的快樂

而不是完全以把妹為出發點

享受壞壞的樂趣 而不是硬去模仿

小心 <畫虎不成反類犬 造成妹反感>

下面舉兩個最近我和班上正妹的對話:

(注意 我對她沒有意思 只是出於好玩而已)

I.

Hey! 你太幸運了

"為什麼?"

因為你今天中午可以和我一起去吃飯

"惡心!你想得美" 可是她笑得很開心

到了中午 她問我不是要一起去吃嗎?

II.

不小心和妹對望了一眼

幹嘛 你對我有意思喔

"惡心!你想得美"她說

旁邊的女生都在笑

我還接著說

拜托你太明顯了吧 這時帶著一點點不屑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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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點的自大讓你的生活充滿樂趣

就是這一點點讓你鶴立雞群

在女人圈裡建立口碑



他遇到女孩子做不對的 他會告訴她 他會讓她知道他不爽

在ktv裡 跟我們出去玩的正妹不是公主

是會被我們嗆 歌不好聽的女人

<正妹是正妹沒錯 但正妹終究要被壞人把>


我想網路就跟現實生活中一樣 有人贊同你的意見 有人不贊同你的意見

當然 網路上 同意你的人 喊得會很大聲 不同意你的人 也會說的很難聽

想當然爾 現實生活中某些朋友 聽了我的論點覺得對的 也頂多心裡稱是 點點頭就是了

覺得不對的 也不可能當面嗆我 畢竟見面三分情 誰願多嘴?

"不同意"的意見 是最有價值的 您同意吧!?


大約是在一個月前 我去醫院時 隨手翻開一本雜誌 叫做男人幫的 裡面很白癡地登了我幾年前寫的這一系列

文章中的一篇 沒有來源說明 這樣就算了 重點是他沒有前文 沒有後續 作者還怕被抓包的改了文章裡的人名

"完全一整個的看不懂"

完全不知所為何來 才想到我這一系列文 是可以分享給mobile01網友的


其實 就跟台灣目前的流行風一樣 就是抄襲

都認為帥就是要跟棒棒糖裡的男孩長的那樣

要不然就要先拿個帽子搞個hiphop風才有型

我很"不同意"地覺得 棒棒糖裡的男孩 還真的是男孩 比五五六六 還差多了

而路上戴帽子的型男 曉不曉得這種日本抄美國又再抄回來的帽子

為什麼台灣賣的最好?

總是覺得 路上刺青的台客 坦率多了


怎樣把妹妹 第八章 美女與野獸

記得我很喜歡跟我的朋友炫耀

我女朋友都是打也打不跑的 罵也罵不走的

我承認我有點大男人 但是 我該溫柔的時候很溫柔

<偶爾為之>

特別的日子約會 我會為我的女人開車門(很俗 但是很有用)

會擋電梯門/會幫她拿重東西這不用說了

PK會為一個女生月經痛 凌晨開車出去屈臣式買到她要吃的藥


聽過免加水電瓶嗎? 找女人就要找免加水電瓶

真正厲害的男人 用的就是免加水電瓶 不用定期去檢查電瓶液面

不用再添加電瓶水 車子只要定期開 就不用去管

一段戀情多少要花心力去維持 但自私一點讓對方去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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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欣賞 阿輝伯說過:要向不可能挑戰

阿扁更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一個鄉下少年變成台灣總統

台灣真是充滿奇蹟 你在路上遇到過多少豬頭與辣妹的情侶

數不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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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和PK一直想破解這個謎思 想徹徹底底破解它

<美女和野獸> 真是神祕 WHY AND HOW?

如果我們能得到答案 那一定對我們超有幫助的

整理如下

基本上美女野獸配有下列三種情形

1.豬頭 打死不退的大豬頭

以至信至誠 超厚臉皮最終抱得美人歸
日劇101次求婚看過沒?
是好人裡面的頭彩幸運兒 好人教條的終身守護者

2.豬頭 有錢的大豬頭

女生不像男人以視覺感官為主 如前述生物學裡女人有孕育的重任
所以天性就會更嚮往可以給下一代好的生活的對象
有錢的豬頭於是勝出

3.豬頭 但是夠男人的豬頭

<超正妹怎麼把>就是要跟他們學



很抱歉 古語有云 注音我拼不出那幾個字

什麼淑女 君子好求 反正就是 <辣妹 人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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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_環中路與中港路交界之向日葵花海-50

有時候會突然對愛情感到茫然,有時她在心中很重,有時又恨不得她不曾來過。這樣矛盾的心境不知是我一個人的感覺,還是許多人都有過。再聰明的女人在遇見自己認為的真愛時,智商也會降為零。而理性的女人會比感性的女人更加痛苦,因為她只有遇見自己認為的真愛時才會放下理智的投入,於是她一方面要克制,一方面卻又深陷其中。


張小嫻說:一個女人一生之中一定要做一次第三者,因為只有做過第三者,才明白愛一個人而得不到,是多麼凄涼的事情!!

一直挺喜歡張小嫻的,喜歡她對愛情的灑脫而溫情的觀點,看到這句話時卻還是小驚了一下。
沒有女人喜歡做第三者,可是沒有女人能拒絕愛情,一個女人一生若不能去投入的愛一次自己真正愛的人,豈不是一件很痛苦、很遺憾的事情,有再多的錢、再高的地位、再出眾的才華,也不免讓人覺得凄涼。就如李碧華說張愛玲的感情生活"是一口枯井,任由後人淘出的,都是一地清冷的月光。"

只是天緣際會、陰差陽錯,不是所有人都有好運氣能在正確的時間遇見正確的人。在錯誤的時間遇見了正確的人,理性沒能戰勝感情,無法把持住自己不小心當了第三者。愛,沒有對錯,更沒有什麼感同身受這回事,除了當事人自己,外人僅憑自己的閱歷和所謂道德又怎麼能體味當事人的心境。

愛情本應該是自私的,第三者的愛卻要無私,真心的付出不求回報,不問結局。與其說為某個人付出,更不如說是為愛情付出。但是,有誰又真能做到不求回報,無非是因為無奈,給自己留點尊嚴。有些道理是要經歷過才會懂得,既然是無法逃脫的命運,那就權當是人生的一段歷練了。

經濟、人格獨立的人才更懂得生命的真諦,才能懂得愛情。真的懂愛的人,不小心作了第三者,不要去破壞對方的家庭,而是要愛得低調。或許會遭人質疑怎莫可能不會影響到對方的家庭,我始終堅持的觀點,那是對方二人之間的矛盾,與他人無關,他人充其量只是個加速的導火索。我欣賞我一個姐姐對愛情的態度,她說,不是勇氣的問題,而是遇見的問題,遇見真正愛的人太難,如果遇見,那該作什麼就會去作什麼,即使被抓姦在床,也要優雅的穿衣,並平靜的說"你們夫妻二人的問題自己去解決,不要在我面前吵架"。

選擇是人生的大智慧,面對選擇,我們總是缺少足夠的智慧,在感情的十字路口,若能理性的取捨,能忍耐能克制,我很佩服,如果沒有做到,也不等於不道德,在愛情的道德觀裡,唯有真心才是唯一的道德。真的愛情,就是兩個孤獨靈魂的惺惺相惜,兩個孤單生命的相互依靠。

再重申一次,那些以功利、地位、金錢、寂寞、欲望為目的並冠以愛情名義的不在本文討論之列。所以張小嫻話中的第三者,是為了真的愛情心甘情願付出的女子,否則,怎莫會凄涼。

即使如此,心中卻祝福所有的女子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看一個男人是不是真的愛你,關鍵是看他是不是想娶你,我是說相愛很長的時間下,他也條件相當,(物質原因不能忽略,但不能太看重),因為誰都知道,男人除了女人的外貌,選擇什麼樣女人,就是選擇了什麼樣的人生。愚蠢的女人,大都不知道這個問題,所以在小時候看過一句話,"不要傷害一個想和你結婚的男人,即使你已經不再愛他了"因為他的愛是深沉的,不是為了單純的占有你。

而愛上有婚之人的女子或許到離別也等不到這句話,既然開始已注定,那就坦然一點。記住,婚姻與愛情是不同的,沒有愛情的婚姻不道德,而婚姻也不僅僅是因為愛情。經歷過真正的愛情,才能刻骨銘心的成長!

原文出處 : http://0rz.tw/354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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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_中沙路之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2

談戀愛只有三種結局:結婚,分手,同歸於盡。

不可能常常是第一個選項,正常人不比女明星,要打炮也不用先簽字,不會每掉入愛河一次,就得改寫一次配偶欄。選項三希望大家一輩子都別遇到,爸爸媽媽養育辛苦,如此玉石俱焚實在太過雖小。 選項二反而是大宗,談戀愛一發中的的成功例子不是沒有,可是絕對不是主流,運氣那麼好的人不知道買樂透會不會每次中獎,真羨慕,我可是親吻了不少蛤蟆才找到我家的青蛙的〈沒有變成王子,變成法國人而已〉。所以,分手算是大家都會有〈不管是曾經有\ 將要有\ 還是正在進行式〉的經驗,只是,要分手分得好還真是一門大學問。

有些話,在臨到分手之際,真是不要說的好,留點餘地,不要把自己完全送到對方腳底下,分手已經夠傷心,千萬不要再留下話柄,抹煞掉你原本的好處,比方說:

1. 不會有人比我更愛你。

這句話不知道到底是流行病還是電腦病毒,還是種植在基因裡的遺傳毛病,平常從來沒想到過,不知道為什麼,在感情來到盡頭的時候,被分手的一方常常會忍不住脫口說出這句話來。 相信我,這句話真的是不要說的好。

你期望什麼?過二十年,這個人會在一個大雷雨的夜晚,爬到你家門,眼淚鼻涕的懺悔,自己當初得福不知,骨頭發賤,不知道珍惜閣下,痛苦潦倒,日日思君念君,證實再也沒有人比你更愛他,求你讓他回頭嗎?

就算是,你要喔?被捨棄的當下,確實是情願砍掉一條右手也想換那個人回頭,可是很少人相信,時間真的治療一切,過一陣子等你痊癒,新人新氣象,那個人回來求你你還莫名其妙,也不用二十年,兩三年以後,說不定就覺得,當初為了這樣一個阿伯\大嬸流淚是所為何來。

連續劇常常是這樣演沒有錯,女主角又集美貌與品德於一身,智慧與身材並重,美女落淚還不哭花睫毛膏,配合幽靜美麗的風景,曲調悽涼的音樂,配合故事,說不定春雨綿綿,細雪紛紛,說起這句台詞,才格外有說服力,男主角要是不被感動,觀眾說不定會砸爛電視。

可是,事實是殘忍的,你的愛情對方已經不想要了,才會走到跟你分手這一步,就算你真的找得出辦法來丈量愛的長寬高,重量還是容積,追根究底是,他不想要你給的愛情,那麼就算你可以證明給全宇宙看,你對他的愛意最多最深最廣最大最重,又怎麼樣呢?你給一條魚全世界的空氣他也活不下去。或是七號半的腳卻拿到一雙六號的PIERRE HARDY,就算美到冒泡美到一見鍾情不買會死,可是還是不能穿啊。

他的新歡不用比你強\有錢\美貌\溫柔…還是這個那個的,更加不用比你愛他,因為人家選擇的,不是你,

你好或是不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選了別人。 你真的有比較愛他嗎?不知道。別人會不會如你那樣的愛戀他甚至於比你更愛呢,這又要怎麼測量比較?可是可以確知的一件事情,是你的愛意多寡都沒有影響,也不會改變什麼,你不是他要的。

這句話真是無用的求情啊。

2. 我跟你在一起〈為公司服務〉這麼久,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上次寫到朋友辭退家中保母,就有人出來替保母抱不平,說他沒過錯怎可隨便辭退人家,所以雇主歧視啊虛榮啊怎樣怎樣的。我氣是不氣的,不過有點好奇,不然這些人是以為勞資雙方打的是終身合約嗎?ㄟ老闆沒有負責員工一輩子生活的義務耶。

任何關係都有結束的一天,就算是父母子女〈夫妻離婚的也很多好不好〉,都有緣分終止的一日,人生本來就是不斷的相遇與告別,沒有永遠不散的筵席,也沒有保證永遠不倒的公司,當然,戀人之間的情感,更加不是永恆不變的。

談戀愛不能算年資,要算折舊率,我常常聽被分手的人痛訴自己跟對方在一起多久又多久,浪擲青春,「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所以變心的那個人王八混蛋,怎麼可以如此對待痴心的自己,這簡直是制式的台詞,就算在一起的時候不怎麼愛不怎麼熱,不分手根本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沒別人可以找,一面嫌棄伴侶,一面又無膽\ 無能改變現狀,大家因循苟且的一天拖過一天,那樣的「在一起很多年」,實在很廉價。

青春沒有跟誰在一起也是會過的,正常人又不是女明星,趁青春貌美皮光肉滑可以叫價三千萬拍寫真還是「為藝術犧牲」,升斗小民的青春不值錢,反正閣下不跟這個人在一起,也不見得就可以拿青春換到珠寶還是房子,拿出來說嘴,是想要人家賠償乎?你的多少年,還不就是對方的多少年,怎麼別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了嗎?

公司雇用閣下是來替公司服務的,本來就要你有功勞,無功無過,充其量不過是個聽差辦事的,要你的苦勞幹什麼?

男女相愛,兩情相悅自然走在一起,兩情不再相悅,如果還有小孩房屋資產之類的把兩位綁在一起,誰願意保留如此因利益而結合的關係也不關別人的事情,要是真的覺得自己犧牲得那麼有價值,具狀控告對方索求合理的賠償好了,不必哭訴,無須抱怨,大家白紙黑字的列清楚,公堂上肉帛相見好啦。

光會自怨自艾還是訴苦有什麼鳥用,有能力,走到哪裡都吃得開,沒有本事,被結束合作關係份屬當然,愛意不再,你的一切好處已經折損,要人看在你多年來忠心耿耿而留你下來,說出這句話,真的自貶價值到極點,求情耶。

3. 你離開我一定會後悔。

人有自信是件好事,可是對自己有信心是不夠的,起碼自知之明也要跟信心等量,不然會變成盲目的妄自尊大,自己貽笑大方無所謂,反正不知道差別也可以過得很幸福,可是莫要叫旁邊的人為難,次次都要咬牙忍住不說實話,憋久了會生癌症的。

這個世界上,只有很少人是不可以被取代的,尤其現代人談戀愛非常精明,因為功能性而在一起的,比例上遠多於不計算經濟的愛情,手機功能都日新月異了,你有什麼特異功能還是特別之處,人家離開你「一定會後悔」? 大多數的人惰性都非常堅強,而改變需要很大的決心跟力氣,於是很多人就因此而拖延著不轉工\ 搬家\ 分手,騎驢找馬,得過且過,不到了緊要關頭,很少人會提得起勁站起來拉開大門,學習娜拉出走。

尤其是說到感情,沒有壞就湊合著用的人很多,更換伴侶牽扯到的不是兩個人而已,很多時候還有兩人共同的財產房屋朋友工作等等等等週遭的一切,所以不到最後關頭,比方說外面已有心儀的對象,或是更壞,關係趨向穩定的新歡,還是真的無論如何都忍不下去無法盲視的問題出現,不會堅決的要求分手。

對著去意已決的人說他會後悔?先不說人家離開你是否真的會有遺憾,你固然有你的好處,可是別處一樣有好玩的人跟開心的事情,人家要是還有留戀,大概也不至於決心離去,又不是先知,說出來的不是預言,不知道是怎麼可以代替他人發表意見的,而即使對方將來會後悔,那也已經不關你的事情了吧?

個人造業個人擔,你擔心你會不會心碎還是寂寞還是傷重不治好了,管人家會不會後悔?

把話說得那麼滿,自己打嘴巴的機會很大,為了給自己台階下所以非得如此誇下海口,對方要是毫無悔意,你說的「一定」不是更讓人看雖小?這句話真是說不如不說的好。

當然,除非閣下打算當個復仇者,整到對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愛你不到,把你毀掉,屆時我恐怕人家後悔的不是離開你,而是曾經認識你,自己得不到就搞破壞,是一種極度卑下的心態,那是佔有慾,請不要辱沒了愛這個字。

4. 我當初為了你如何如何你現在怎可如此狠心涼薄?

我談戀愛的原則之一,是絕對不要求誰為我犧牲,甚至於改變,從他的工作嗜好睡眠時間飲食習慣乃至於髮型衣著,通通請保留本色本貌,我要是喜歡白鸚鵡,會去找隻白鸚鵡,不會找不到白鸚鵡,找著黑烏鴉來逼他用八一五水泥漆漿白了學說哈囉,要戒煙要戒酒要戒把妹看A片賭博吃檳榔等等啥米小的,最好都是發自對方的內心,自由意志,免得有一天人家要開口跟我討這個人情我不知道拿什麼來還。

同理可証,我為人做任何事情,也純粹自願奉獻,約會朋友,肯讓我付飯帳我當成是榮幸,要計較吃飯幹嘛老是我請客就不要約好了,不會付完錢,背後偷偷摸摸的怨聲載道,然後下次還來裝大方。我養孩子一貫的原則,乃是感謝他們賞賜我被他們糟蹋的殊榮,做得半死之餘,還得感激他們肯讓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可是將來他們的選擇我得尊重,至少也得接受,不可以端出『老母為了你們幾年沒睡好又幾年沒有私人時間空間』的帳單來要脅小孩聽話,我的愛情沒有附帶條件的。

很多人都覺得「你愛我就該為我如何如何」,為什麼不會反過來看看,那自己愛人家不愛?光會說愛,要如何證明你真的是愛,還是LIPS SERVICE?口頭上說得天花亂墜一點鳥用也無,可不可以讓對方做相對要求,如果你愛我就不要叫我如何如何呢?

當初既然愛的要生要死,慾望矇蔽理智,日後就不要計較自己為了對方當人頭借高利貸做人保舖保,你在付出的時候也有得到過好處吧?為人犧牲的時候,心理那種自虐的快感,自覺神聖的滿足,也已經得到了報酬,怎麼可以日後又拿出來多討點分數?千萬不要說你沒有選擇,什麼不幫他借錢他會被黑道抓去賣屁股,還是不放棄工作關在家裡洗熨煮就無人主持中饋,說到底,選擇也還是你自己做出來的,你選了要付出,等到帳單來的時候,莫要尖叫好貴好貴,誰叫你要跟他在一起? 你當初為了人如何如何,是你自己願意奉獻,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請以自己的快樂為出發點,將來比較沒得怨天尤人,為了別人勉強自己,日後人家變卦,你去討這個人情,就算討得回來,你當初的一點好處也全都折損殆盡,這句話真是說爭如不說的好。


沉默是金,尤其是臨到分手,咬牙忍住不口出惡言還是跟大眾投訴委屈,打落牙齒和血吞,是真英雄,不然一五一十的數臭前頭人,當初的恩愛甜蜜不知道算是什麼鳥,把分手的情人形容得愈糟糕,顯示的同時也是閣下的爛品味,那麼混帳無恥卑鄙下賤的貨色,可是閣下當初如珠如寶的捧在手中愛在心裡的「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呵。

我本來對蔡依林毫無印象,除了報紙上讀過這裡那裡一些新聞花絮,只知道這位小妹妹乃是香腸嘴少男殺手而已,是一直到爆出她的緋聞男友周痞董高調劈腿侯主播,這位年輕的小妹妹一言不發,毫無反應,不解釋不抱怨不哭泣不召開記者會數落狗男女,但是工作表一切照舊,演唱會拍廣告,通通不受影響,表面上無動於衷。

雖然當事人從未證實\ 承認什麼,可是如果是真的交往過,看到自己的情郎跟別的女人出遊照片曝光,心裡的煎熬不會只有一點點,公眾人物,又是那麼年輕的小女孩,能夠維持到表面上的平靜如常,大將之風,真是不容易。

私底下有無哭泣哀求怨懟,不得而知,但是我已經因此而對蔡大腸大大的加了分數。

逞一時之快,還是一時軟弱,後果不一定負擔得起,我如今學習的功夫,叫做「永不解釋,永不抱怨」,離功夫練成還差得遠,可是我努力著。

不知道說什麼的時候,沉默是最佳的應對,而有些話,真的是說不如不要說的好。

本文引用自 madamed - 有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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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萬大行-101

前女友轉給我的,看看多少有些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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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感人的一篇文章喔~~~女生真的要多愛自己一點,
男生也請替女生們想想,不能給任何承諾就放掉她吧!別讓彼此浪費了
自己寶費的青春!!.....給那些和固定的伴侶相處了三年以上的好友們。
女人並不是愛逼婚,只是女人青春有限,看看後再想想妳(你)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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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子裡的我,好美。
臉上畫了濃濃的粧,身上穿著夢想中的白紗,我今天像個童話故事裡的公主。
親朋好友一個個圍到我身邊給我祝福,此時的我應該是感覺幸福。


怎麼,我的笑容裡隱藏著幾分的落寞?
我從來沒想過我會嫁給你之外的男人。
一直以為我們會結婚,這輩子只為你披婚紗,非你不嫁。
我等了一年又一年,主動開口向你求婚了幾次。

第一年。
我認為應該可以談談我們的未來。
我想想,也對,確實太快了點,我同意。

第二年。
我說,身邊的朋友一個個都準備結婚,和我同一個時間談戀愛的
朋友甚至都懷孕了,我們也該是時候了。

你說,是差不多了,明年吧!我感動得哭了。
然後,你逃了。說自己不夠好,不能給我承諾,無法許我未來。
再去找一個,忘了我吧!你說。

我的心碎了,碎片扎滿了我的全身,竟開始後悔自己太過衝動,
或許,我真的給你太大的壓力。

如果你不想結婚,就算了,沒關係,不要離開我。我半哀求你。
你走了半年又回來,我仍然站在原地等你沒走開。

第三年。
我沒敢再提,倒是你開了口。!
其實,我真的很想同妳結婚,只是沒有錢。
你說結婚要錢,我知道,而且是筆不小的數目,
沒錢確實不可能辦場好好的婚禮,
誰都不想草率結婚將來再遺憾,我能體會。
聽你這麼說,我就感到很辛慰。我又感動得哭了。

第四年。
我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不知怎麼開口。
你說要等事業穩定才有心情想其他的事。
我於是沉默,繼續等。

第五年。
你說想再去讀書,也許出國留學,也許在國內讀大學。
大學一讀又是好幾年,我心想著,沒有說話,只是皺著眉頭揪著心,
無奈也無力。


我曾經懷疑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結婚嗎?
就這樣互相照顧一輩子,行不行?
最重要的是,兩個人能牽手互相扶持、互相照顧到老,不是麼?
也許這麼認為,我會想開一些。
不認為自己在等待什麼,
而是認定這便是我們相守的方式,會愛得快樂一點。
就這樣認了,默默地跟了你,又過了一年又一年。

好友勸我試著接受其他追求者。
我卻堅定的告訴她,要就只嫁你,要不就一輩子不結婚。
我當時的樣子真的很篤定,也一直堅信著我對你不變的愛。

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認識他,
一個忠厚老實大我五歲的男人,是朋友的同事。
Party後的隔幾天,朋友約了我吃飯,他! 也在,朋友為我們互相介紹認識。
『他說很欣賞妳,想進一步認識妳,只是那天太吵了,沒辦法好好同妳聊聊。』
朋友對我說。

我和他相視點點頭,互相給對方一個善意的微笑。
飯後,朋友藉口有事先走,請他順便送我回家。
『希望我不會嚇到妳。』走在往停車場的敦化北路上,他先開口說。
『不會。』我對他微微笑,
『只是…我必須事先告知你,我已經有一個交往了八年的男朋友囉!』
『哦?』他也笑笑,
『說我認識妳沒目的是騙人的,不過,沒辦法談愛情至少能保有友情吧!
人和人之間其實也可以很單純的。』
聽他這麼說,我鬆了一口氣,也拉近了我們之間的距離。


單純的朋友關係,反而更容易使人打開心扉,毫無顧忌的聊開來,
相處起來也比較自然。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情侶都把對方當成只是一個單純普通的朋友,
而不是貼上男朋友或女朋友的標籤,這樣,在一起也許會更快樂、更舒服。』
我頗有感觸的說。

『相愛容易,相處難,美麗的愛情其實只是童話,
現實的愛情往往都不是那般夢幻。』


『嗯,而且還會傷人。』我附和著說。
電話裡的我們常常這麼討論著,有時因為看法不同互相爭辯,
有時又有如找到知己一般的契合。


『妳和妳男友為什麼交往這麼久還不結婚?』他小心翼翼的問。
入秋的淡水多了幾分寒意,我拉著他幫我披在身上的外套,半縮著身子。
『唉…』我重重的嘆口氣,
『他總是用各種理由對我解釋還不是時候。』
『妳就這麼一直等下去?除非妳也不想結婚。』


『我其實很渴望有一個自己的家,聽朋友不時說著自己的老公、小孩,
雖然嘴裡抱怨著,臉上卻露出幸福小女人的模樣,我真的好羨慕,
我知道,王子與公主不可能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儘管婚姻生活不是每天都甜蜜幸福,可是起碼也得親自嚐過!
那其中的酸甜苦辣,這輩子才不會留有遺憾。』我陶醉的說。

他靜靜的凝望著我,專心聽我說著一字一句。
『那麼…』他深呼吸一口氣,
『你願不願意也給我一個機會,我也和妳一樣,羨慕著周圍的朋友說著
自己老婆、小孩的驕傲模樣,我也不想這段人生有遺憾。』他認真的看著我。
『我以為你…』我不知怎麼回應他的突然。
『我知道,妳以為我真的放棄對妳的企圖,只要妳還未婚,我就還有希望,
不是麼?我從來都沒放棄,我真的喜歡妳,並且是理性的。』
『怎麼可能…』我無法置信的愣在原地。

『我可是跟妳學的,妳比我愛得更久。』
他輕拍我的背,呵呵地乾笑兩聲,
『我不會逼妳的,如果嚇到妳,就當我開玩笑好啦!』
那晚,我失眠,在床上翻來覆去想著他的話。

其實,有好幾次我被他的好感動,有好幾次
我被他為我所做的事動心,我不是沒有感覺。
然而,我無法因此就毅然決然的放棄我和你快十年的感情。
只是現在,我早已分不清,不放棄,是因為依然深愛你,還是因為不甘心。
愛情,經過時間層層過濾,最後只殘留下不甘心的渣滓。時間越久,殘留越多。
而我們卻都誤以為是因為愛,所以才放不了手。

我最後一次開口向你求婚,你一臉為難,說你還沒有心理準備。
『最近,有個男人向我求婚。』我淡淡地說。
『那妳怎麼說?』你沒有任何的緊張,反應平淡。
『我想看你怎麼說,我們總不能真的一直這樣下去,我想和你有個家,
和你生個小孩,婚姻不僅只是一種形式,更是愛的一種延續,你懂麼?』


我平靜的說出我的想法。你嘆口氣,皺起眉,沒有說話,我感覺得到,
你的心裡掙扎的厲害。
『如果你開口要我留下,我會毫不遲疑的繼續等,
如果你要我別答應他,我會毫不留戀的回絕他,可是你並沒有,
或者,我們都該再問問自己,愛,還存不存在。』

轉身後的我忍不住哭泣,我知道我還是捨不得,只是這次,我真的不會再回頭。
『妳這樣嫁給他,會不會太衝動?結婚雖然是人生必然,也不能為了想結婚而結
婚。』好友聽到我要結婚的消息,又是替我高興又是擔憂的說。


『用了十年的時間,我始終等不到我所愛的人,卻遇見了願意給我安定的人,
我用了十年的時間去愛一個人,我想用下一個十年好好被愛。』
我真的累了,愛得好累。

我呆望著閃動在眼前的鑽石戒指。
『你難道沒有想過,我也許不愛你。』
『那妳討厭我嗎?』
『怎麼會。』
『喜歡我嗎?』
『嗯,有一點,不過,不知道是哪種喜歡。』
『那還有什麼好懷疑的,妳既不討厭我,又滿喜歡我,這就夠啦!
重要的是,我也喜歡妳,並且會用心對妳好,一輩子好好的照顧妳。』
『也許,我還愛著那個人呢?』

 

『妳知道夫妻之間是靠感情維繫,而不是愛情,
愛情,只是一時的絢麗,我當然知道妳還愛著他,
忘記一個人或一段感情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妳一輩子也無法忘記,
但,當我們成為生命共同體時,那段曾經只會是妳的回憶,
就算是偶然想起,妳只會淡淡地一笑置之,除非,我讓妳後悔。』
我抱緊他放聲大哭,把這些日子以來壓抑的情緒好好釋放。
他輕撫我的頭並輕聲安慰著我,『傻瓜,別想那麼多,要做個快樂的新娘子。』

 

偶然經過唱片行,聽到裡頭正播放著楊乃文的『祝我幸福』,
我呆立在原地,腳像被鐵釘釘住似的,無法動彈,不自覺的淚流滿面,
顧不得路過行人的狐疑眼神和好奇目光。
這歌娓娓唱出我當下的心情,描述的非常貼切。
是他的愛和包容,給我力量,我才能將你放。
但是我的心卻還是有隱隱的刺痛,和一種說不上來的遺憾,每當我想起你時。
! 人生,或許真的無法事事圓滿,總會有個缺口,讓人更珍惜現在所擁有。


結婚的日子一天一天的逼近,婚前籌備工作也慢慢地準備完成,不該再想那麼多。
招待人員進來請每個人到會場就坐,並要我準備出場。
大夥喧鬧散去,房間裡頓時一片寂靜無聲。
獨自看著鏡中的自己,真希望你能看到我穿白紗的模樣,你會怎麼讚美我呢?

〝叩!叩!〞
想得出神的我,被突然的敲門聲驚醒,是擔任伴娘的好友。
她將捧在手上的好大一束花遞給我,
『喏!有人要我轉交給妳的。』
我接過花,看到花上叉著一張淡藍色小卡片,是你,熟悉的字跡只留下
『祝妳幸福』簡單的四個字。我的淚又止不住漱漱地流下。
你的祝福,填補了我心裡的那個缺口,我會得到真的幸福。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遇見的時候,或許下著雨,或許放著晴,我們有同樣的慌亂,同樣的驚喜。
城市很大,世界也不小,我們卻從來沒有想過相遇的問題,
好像相遇這件事情,理直壯得毫無道理。
你想過嗎?為什麼億億萬萬人擁擠的藍色小星球裡,能夠遇見?


我們小時候喜歡聽媽媽說童話,小小美人魚浮上海面,王子的船
就在同一時同一刻經過,白馬王子在森林裡閒晃,不小心就遇上了
美麗的白雪公主,遇見好像總是那麼巧,妳在,我也在,在同一時、
同一刻、同個地方,我們看見彼此,我們遇見。

日劇「那些日子以來」,........最後主角們一起放著結著長長的白線流,
為了紀念,這個時候有這個人、有那個人。


可是很多時候我們的遇見卻都是缺少告別和紀念,相遇過後,
像十字路口擦身而過的路人,連再見也沒有說出口,只留下錯身時耳邊的風。

長大以後,才發現遇見是不容易的事情。一點也不容易呀!
有時候好想好想跟誰相遇,好想好想再度遇見某個人,卻天涯海角不再相見。
所以相遇的時候,可不可以好好珍惜呢?
可不可以有一點感激和溫柔,然後,記得,要說再見喔!
微笑的遇見,微笑地說再見。

女人等的到底是什麼
其實女人們真的蠻傻的
願意拿青春來做賭注
總是天真的以為
自己無私的付出可以換來日後的幸福!
以及男人的疼愛…..但是.....
真正成功的又有幾個呢?


嚐過愛情的傷痛之後
似乎對愛情的看法已改變
當一個女人身陷情海
愛對方勝過自己時…..
我想在這場愛情遊戲中
她就已經注定輸場了
因為....她已經把決定權交給男方

其實愛情是要雙方互相維持的不是嗎
當你一昧的只為對方想
那麼這個天平就偏了


到底愛情是什麼?
為何要因為愛對方而把自己推向劣勢呢
樣樣事情都以對方優先反而忘了自己呢


所以.....女人們......要堅強喔...女人! 不是弱者

 

而男人們….
若是發現身邊有個這麼愛你的女人
千萬記的要好好珍惜她
倘若連這麼愛你的女人你都不知道珍惜的話
我想.......你應該會抱憾終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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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台灣東部_返回台北途中-17

 

我的母親是個非常好的人,自小,我就看到她努力地維持一個家。
她總是在清晨五時起床,煮一鍋熱騰騰的稀飯給父親吃,
因為父親胃不好,早餐只能吃稀飯。
然後,還要煮一鍋乾飯給孩子吃,因為孩子正在發育,
需要吃乾飯,上學一天才不會餓。

每個星期,母親會把榻榻米搬出去曬,曬出暖暖的太陽香。
每天下午,母親總是彎著腰,刷著鍋子,
我們家的鍋子每一個都可以當鏡子用,完全沒有一點污垢。
晚上,她努力蹲在地上擦地板,一寸一寸仔細地擦拭,
家裡的地板比別人家的床頭還乾淨,打著赤腳也找不到一絲灰塵。

我母親是個認真辛勞的好女人。

然而,在我父親的眼中,她卻不是一個好伴侶。
我成長過程中,父親不只一次地表示他在婚姻中的孤單,不被瞭解。
我的父親是個負責的男人。
他不抽煙、不喝酒,工作認真,每天準時上下班,
暑假還安排功課表,安排孩子們的作息,
他是個盡責的父親,督促孩子在功課上有所成就。
他喜歡下棋、寫書法,沉浸在古書的世界。
我的父親是個好男人,在孩子們眼中,他就像天一樣大,保護我們、教育我們。
只是,在我母親的眼中,他也不是一個好伴侶,
我成長的過程中,我經常看到母親在院子的角落中,暗暗無聲地掉淚。
父親用語言,母親用行動,表達了他們在婚姻中所面對的痛苦。
成長的過程中,我看到、也聽到父親與母親在婚姻中的無奈,
也看到、感受到他們是如此好的男人與女人,他們值得一椿好婚姻。
可惜的是,父親在世的歲月中,他們彼此的婚姻生活都在挫折中度過,
而我,也一直在困惑中成長,我問自己:「兩個好人為什麼沒有好的婚姻﹖」

自以為是的付出
我長大後,進入婚姻,漸漸了解這個問題的答案。
在婚姻的初期,我就像母親一樣,努力持家,努力地刷鍋子、擦地板,
認真地為自己的婚姻而努力。
奇怪的是,我不快樂;看看我的先生,似乎他也不快樂。
我心中想,大概是地板不夠乾淨,飯菜燒得不夠好,於是,
我更努力擦地板,用心做飯。
似乎,我們兩個人還是不快樂。
直到有一天,我正忙著擦地板時,先生說﹕「老婆,來陪我聽一下音樂﹗」
我不悅地說﹕「沒看到還有一大半的地方沒有擦﹗」
這句話一說出口,我呆住了,好熟悉的一句話,
在我父親母親的婚姻中,母親也經常這樣對父親說。
我正在重演父母親的婚姻,也重複他們在婚姻中的不快樂。
有一些領悟出現在我的心中。
「你要的是﹖」我停下手邊的工作,看著先生,想到我父親.....
他一直在婚姻中得不到他要的陪伴
母親刷鍋子的時間都比陪他的時間長。
不斷地做家事,是母親維持婚姻的方法,她給父親一個乾淨的家,
卻從未陪伴他,她忙著做家事,
她用她的方法在愛父親,這個方法是「做家事」。
而我,我也用我的方法在愛著我的先生。
我的方法也是母親的方法,我的婚姻好像也在走向同一個故事
「兩個好人卻沒有好婚姻。」
我的領悟使我做了不一樣的選擇。

停下手邊的工作,坐到先生的身邊,陪他聽音樂,
遠遠地看著地上擦地板的抹布,像是看著母親的命運。
我問先生﹕「你需要什麼﹖」
「我需要妳陪我聽聽音樂,家裡髒一點沒關係呀,
以後幫妳請個傭人,妳就可以陪我了﹗」先生說。
「我以為你需要家裡乾淨,有人煮飯給你吃,有人為你洗衣服.....」
我一口氣說了一串應該是他需要的事。
「那些都是次要的呀﹗」先生說。「我最希望妳陪陪我。」
原來我作了許多白工,這個結果實在令我大吃一驚。
我們繼續分享彼此的需要,才發現他也做了不少白工,
我們都用自己的方式在愛對方,而不是對方的方式。
幸福的路徑
自此以後,我列了一張先生的需要表,把它放在書桌前,
他也列了一張我的需求表,放在他的書桌前。
洋洋灑灑十幾項的需求,像是有空陪對方聽音樂、有機會抱抱對方、每天早上kiss拜拜。

有些項目比較容易做到,有些項目比較難,像是「聽我說話,不要給建議。」
這是先生的需要。如果我給他建議,他說他會覺得自己像笨蛋。
我想,這真是男人的面子問題。
我也學著不給建議,除非他問我,否則我就只是傾聽,順服到底,連走錯路時也一樣。
這對我實在是一條不容易學習的路,不過,比擦地板要輕鬆多了,
而我們在需求的滿足中,婚姻也愈來愈有活力。
在我累的時候,我就選擇一些容易的項目做,像是「放一首放鬆音樂」,
自己有力氣的時候就規劃「一次外地旅遊」這樣的事情。

有趣的是,「到植物園散步」是我們的共同項目、共同需求,
每次婚姻有爭吵,去到植物園,總能安慰彼此的心靈。
其實,這也可想而知,原本我們就是因為對植物園的喜愛而相知相惜,
一起走入婚姻,回到園子就會回到多年前彼此相愛的心情。
問對方:「你要什麼?」這句話開啟了婚姻另一個幸福之路。
兩個好人終於走上幸福之路。
現在,我也知道父母親的婚姻為何無法幸福,
他們都太執著用「自己」的方法愛對方,而不是用「對方」的方式愛另一半。

自己累得半死,對方還感受不到,最後面對婚姻的期待,也就灰心而死了。
既然上帝創造婚姻,我想,每個人都值得擁有一個好婚姻,
只要方法用對,作「對方要的﹗」而非自己「想給的﹗」
好婚姻,絕對是可預期的。
PS : 夫妻如此,親子之間不也是如此嗎?

原文出處 http://blog.udn.com/pure0614/127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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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_綠島_Naughty Boy-4

雨果貓 : 這是從一位熱愛攝影的網友Blog轉載過來的,我想對家中有小朋友的多少有幫助。

============本文開始=============

這篇文章主要是給家中有幼兒的家長們看的。
各位爸媽,你知道嗎,托兒所、幼稚園、小學使用酒精噴在孩子手上,根本殺不死腸病毒,純粹讓孩子的手變粗造罷了。而且,很多漂白水對腸病毒也根本沒屁用,大家都在那擦爽的而已,純粹讓孩子的呼吸道不舒服而已。

這不是我說的,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官網上頭寫的。
它上面說:
腸病毒對酸及許多化學藥物具抵抗性,如抗微生物製劑、清潔消毒劑及酒精,均無法殺死腸病毒。

該網站簡單說,酒精殺不死腸病毒,紫外線殺不死腸病毒,消毒水殺不死腸病毒,肥皂?更算了吧....
所以,全省許多老師許多我們這些家長拿著各種消毒水、酒精,根本是莊孝維咧!
注:詳情請看官網中 三、腸病毒消毒方法

各位親愛的,那你說該怎辦?
能殺死腸病毒的,其實在官網中有提到,就是氯!氯能殺死腸病毒。
最簡單效率也最好又不傷人體不傷呼吸器官的,就是 二氧化氯!
二氧化氯有甚麼優點又有何缺點?一般家庭跟學校適合用他來殺毒嗎?

二氧化氯 - CIO2
二氧化氯跟氯有甚麼不一樣呢?簡單說,二氧化氯更容易溶於水、安定穩定。
氯會與水體中有機物質作反應變成三氯甲烷等致癌有毒的氯代副產物。

氧化氯水溶液在2-10ppm2-10分鐘內就可殺死大腸桿菌、枯草桿菌、沙門式桿菌和蘇利菌等,在病毒方面,二氧化氯水溶液可殺死小兒麻痹病毒、腸病毒和A型肝炎病毒等,其中在A型肝炎病毒研究中報導10ppm二氧化氯溶液在1分鐘內就殺死A型肝炎病毒。
因此二氧化氯非常適合於礦泉水廠、食品廠、酒店、水產養殖等水體設備容器、管道消毒、滅藻等。

簡單說,二氧化氯的殺菌效能比氯強10倍,比臭氧強1.9倍,是一種便宜無污染的超高效率殺菌的好物。1980年代,歐美很多淨水廠都已經改用二氧化氯來消毒,台灣許多魚水產、畜牧業也都以二氧化氯來作為消毒的重要關口。

二氧化氯在人體的消毒上也是有許多重要的成效,至於有多有效,有興趣的朋友可上搜尋引擎查詢,我就不再多說。

既然二氧化氯這麼好,這麼棒,甚至還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AI級綠色消毒劑,那為甚麼鮮少人提到,也沒有學校家庭使用?

答案是:
以前二氧化氯都是一桶一桶在賣。你能買個50公升的二氧化氯然後扛回家嗎?或者請郵差宅配?重都重死了啦
而且二氧化氯有個非常重要的,就是一般家庭或學校機關等作為消毒水使用時,濃度比例非常重要,你不能買二氧化氯碇然後自己胡亂兌水,你必須明白知道,所有化學的東西都好,但濃度一段超過,良藥都會變成毒藥而殺人於無形!腸病毒剋星-1

日前碰巧得知中原大學跟吉益比生化科技公司推出二氧化氯消毒劑的小包裝產品,成臻生物科技有推出適合家庭學校機關的小包裝產品『滅百菌』。腸病毒剋星-2

粉末加上鋁箔包的包裝,輕巧好運送跟保存。10公克的容量只要兌10公升的水,馬上就成了100ppm的安全使用濃度比例。腸病毒剋星-3

買一喀10公升的可折疊水桶。腸病毒剋星-4

先裝清水。水先裝喔。腸病毒剋星-5

撕開滅百菌的鋁箔包,把藥粉投入,接著輕晃一下。靜放10分鐘即可完成。腸病毒剋星-6

我除了在家調了一桶,讀小一的兒子班上也調一桶,讀附幼的女兒幼稚園我也同要掏腰包也調了一桶。

幼稚園的老師們看到這好物,高興的痛哭流涕.....許老師,周老師,黃老師抱歉把你們賣了...
每天老師們都得戴上手套,拿著抹布漂白水張張桌子椅子的四處擦,地板也得用漂白水拖地,所有玩具每天都在那搬來搬去如同捆工一般的又扛又洗....
小學部也是,老師都得一直拜託家長來學校協助用漂白水擦拭桌椅以及用品,每天都人仰馬翻的。

而自從我拿了這二氧化氯去之後,每來小學一年級每班都至少得2~3個家長幫忙擦桌子,現在由我一個人拿著噴罐裝好藥水, 噴噴噴....噴噴噴噴...整個班群10分鐘不到我一個人就噴好了。
幼稚園也是一樣,一個老師拿著噴罐裝好藥水,課桌椅玩具地板四處噴噴,節省超大量的消毒時間,而且能絕對殺死腸病毒。

這肯定是好物!
請注意,調好的藥水,請勿強光照射,放置於陰涼處以免藥效消失。
調好之後約能保存1~2個月。

目前我正與廠商詢問,看能否給我們特殊的優惠價格來舉辦團購。時機不好的情形,看能否大家省點錢。
這兩天應該會有消息。家中有幼兒的朋友請注意咱部落格。

對了,二氧化氯的藥水加在洗衣機,洗衣服時可殺菌。浴室噴一噴,霉菌也都死光了,超厲害的。

=============本文結束==============

關於二氧化氯,可以到該網友的網站,他有放了好幾個相關文件,在文章的最底下,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我剛有上網去找,有發現,該廠商有在Yahoo拍賣開了一個賣場,急用的人,可以連點去購買,若要請486大哥開團購,請直接留言在他的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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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09 Mon 2008 22:49
  • 最初

200805台中家隨拍-03

我願意回到初衷

回到我們一開始那幸福樣子

虛心的接受 努力的付出

只為了讓你幸福

我知道沒有我妳可以過的很好

但是如果能擁有努力做好100分的我

妳會不會過得更幸福

Small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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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台中火力發電廠-09

白遼士提出辭呈那一天,在公司裡掀起一陣波瀾。

不過是一個人離職,需要大驚小怪嗎?不,白遼士不同。他是完美基因公司的業務經理,是頂尖業務,過去兩年有18個月拿到業績冠軍。他專注認真、EQ高,客戶對他滿意,同事也讚譽有加。表現這麼好的人要走,是公司一大損失。

所有的人都挽留他,業務部從大老闆韋瓦第到小業務助理都捨不得他走;人事、或有業務往來的行銷、公關、生產同仁也都紛紛勸留;連總經理都找他吃飯表達關心。但白遼士心意已決,他離開的理由太充分,他要回家協助家族企業經營,因為父執輩年事已高,為人晚輩得盡點責任。儘管這理由不是唯一,但白遼士都這麼說,怎麼好再留人。

一片慰留聲中,唯一沈默的是白遼士的主管,業務一部協理柯普蘭。這不意外,白遼士跟柯普蘭的關係從親密到疏遠,大家都看在眼裡。

一開始兩人亦師亦友,柯普蘭傳授業務本領,白遼士認真實踐,柯普蘭的業務江山有一大塊是白遼士打下。他們上班一塊打拼,下班一塊喝酒,好得就像哥兒們。但人紅是非多,隨著白遼士三不五時被業務副總韋瓦第欽點稱讚,再加上茶水間的八卦耳語傳播(業務一部的主管以後會改姓白),柯普蘭變了。

他先是對白遼士提出許多增加業績的方法嗤之以鼻(他覺得這傢伙衝太快又不夠謙遜,真是見鬼,公司上下沒見過金牌業務像白遼士這麼低調的),然後對白遼士變得冷淡、苛刻、挑剔他的工作、給予協助變少、也不讓他參與新的業務專案……他們上班照樣打拼,但下班後卻各自回家。

看在別人眼裡,柯普蘭的反應很正常,白遼士功高震主,他亮眼的表現讓柯普蘭覺得礙眼又刺目。所柯普蘭必須用這種方式讓白遼士明白,他才是唯一的老大,在他的地盤,你跑得再快都沒有用。

白遼士不是白癡,這一切他了然於胸,他只覺得傷心。他是一個重感情的人,他把主管、同事、朋友看得比自己的成就還重。他想修補跟柯普蘭的關係,但柯普蘭豎起一座高牆,白遼士怎麼努力也爬不過去。很少人能在跟老闆處得不好的情況下有好表現,白遼士也是。有兩個月,他的業績掉下來,把冠軍拱手讓人,一直調適了兩個月才恢復水準。他業績重回第一,卻非常不開心,心裡不時想著,如果離開能讓柯普蘭高興,或許他真的該認真考慮。剛好家族裡有一個工作機會,他就提出辭呈。

看見辭呈,說柯普蘭不訝異是騙人的,他知道自己多少也催生了這份辭呈。不過這樣也好,小雄獅長到某個階段,總是得離開獅群。白遼士的離職面試非常形式,柯普蘭無法敞開心門,他問了理由,給過簡單祝福,就批了他的辭呈。

白遼士就這麼走了,儘管他貢獻良多、潛力雄厚、也捨不得離開,他還是走了。他走了並沒有改變什麼,大家事照做、飯照吃。沒有人是無可取代,沒有人是走了公司就無以為繼。只不過柯普蘭沒有想到,白遼士離開是一個蝴蝶效應的開始,有些看不見的東西,也跟著他一起被帶走了。

那之後,業務一部的人員陸續出現異動,不是請調就是離開,走的都是好手。部門業績下滑,難再維持先前榮景,這讓柯普蘭飽受責難。幾年後,韋瓦第升任總經理,業務部副總由原業務二部協理哈利升任,所有的人都往上爬,柯普蘭卻留在原來的位置。

新的人事命令出爐那天,柯普蘭去聽一個演講,一個企業家在講台上分享他的成長經驗。企業家提到,他第一次做到總經理時,非常自滿,他太珍惜眼前的位置,沒有繼續充實進步,反而把所有的力氣拿來保衛他的位置。那些對他有威脅、有妨礙的人,不是被冷凍就是被趕走。他沒有讓那些人為他所用,沒有管理他們的力量去創造出更多的空間、更高的位置。他以為這樣可以保住位置,最後他卻被董事會給趕走……一直要到他離開後才明白,保住位置最好的方式,是努力把位置給出去。

企業家講得動容,柯普蘭在台下淚流滿面,那是柯普蘭不願面對的真相,宛如企業家說的不是自己,而是柯普蘭。

結束演講前,企業家說:「緊咬著骨頭不放,是吃不到牛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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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_三義-71

[佳文共賞] 車票 作者:李家同

我從小就怕過母親節,因為我生下不久,就被母親遺棄了。每到母親節,我就會感到不自然,因為母親節前後,電視節目全是歌頌 母愛的歌,電台更是如此,即使做個餅乾廣告,也都是母親節的歌。

對我而言,每一首這種歌曲都是消受不了的。我生下一個多月 ,就被人在新竹火車站發現了我,車站附近的警察們慌作一團地替我餵 奶,這些大男生找到一位會餵奶的婦人,要不是她,我恐怕早已哭出病 來了。等到我吃飽了奶,安詳睡去,這些警察伯伯輕手輕腳地將我送到 了新竹縣寶山鄉的德蘭中心,讓那些成天笑嘻嘻的天主教修女傷腦筋。


我沒有見過我的母親,小時候只知道修女們帶我長大。晚上 ,其他的大哥哥、大姊姊都要唸書,我無事可做,只好纏著修女 ,她們進聖堂唸晚課,我跟著進去,有時鑽進了祭台下面玩耍 ,有時對著在祈禱的修女們做鬼臉,更常常靠著修女睡著了 ,好心的修女會不等晚課唸完,就先將我抱上樓去睡覺 ,我一直懷疑她們喜歡我,是因為我給她們一個溜出聖堂的大好機會。


我們雖然都是家遭變故的孩子,可是大多數都仍有家,過年 、過節叔叔伯伯甚至兄長都會來接,只有我,連家在那裡,都不知道。也就因為如此,修女們對我們這些真正無家可歸的孩子們特別好 ,總不准其他孩子欺侮我們。


我從小功課不錯,修女們更是找了一大批義工來做我的家教。屈指算來,做過我家教的人真是不少,他們都是交大 、清大的研究生和教授,工研院、園區內廠商的工程師 。教我理化的老師,當年是博士班學生,現在已是副教授了 。教我英文的,根本就是位正教授,難怪我從小英文就很好了 。修女也壓迫我學琴,小學四年級,我已擔任聖堂的電風琴手 ,彌撒中,由我負責彈琴。
由於我在教會裡所受的薰陶,所以,我的口齒比較清晰,在學校裡,我常常參加演講比賽,有一次還擔任畢業生致答詞的代表。

可是我從來不在慶祝母親節的節目中擔任重要的角色。

我雖然喜歡彈琴,可是永遠有一個禁忌,我不能彈母親節的歌。我想除非有人強迫我彈,否則我絕不會自已去彈的。
我有時也會想,我的母親究竟是誰,看了小說以後,我猜自己是個私生 子。爸爸始亂終棄,年輕的媽媽只好將我遺棄了。

大概因為我天資不錯,再加上那些熱心家教的義務幫忙 ,我順利地考上了新竹省中,大學聯招也考上了成功大學土木系。


在大學的時候,我靠工讀完成了學業,帶我長大的孫修女有時會來看我 ,我的那些大老粗型的男同學,一看到她,馬上變得文雅得不得了 。很多同學知道我的身世以後都會安慰我,說我是修女們帶大的 ,怪不得我的氣質很好。

畢業那天,別人都有爸爸媽媽來,我的唯一親人是孫修女 ,我們的系主任還特別和她照相。

服役期間,我回德蘭中心玩,這次孫修女忽然要和我談一件嚴肅的事 ,她從一個抽屜裡拿出一個信封,請我看看信封的內容。

信封裡有二張車票,孫修女告訴我,當警察送我來的時候 ,我的衣服裡塞了這兩張車票,顯然是我的母親用這些車票從她住的地 方到新竹車站的,一張公車票從南部的一個地方到屏東市 。另一張火車票是從屏東到新竹,這是一張慢車票,我立刻明白我的母 親應該不是有錢人。
孫修女告訴我,她們通常並不喜歡去找出棄嬰的過去身世,因此她們一直保留了這兩張車票,等我長大了再說。她們觀察我很久 ,最後的結論是我很理智,應該有能力處理這件事了。

她們曾經去過這個小城,發現小城人極少,如果我真要找出我的親人 ,應該不是難事。

我一直想和我的父母見一次面,可是現在拿了這兩張車票 ,我卻猶豫不決了。我現在活得好好的,有大學文! 憑,甚至也有一位快要談論終生大事的女朋友,為什麼我要走回過去 ,去尋找一個完全陌生的過去?

何況十有八九,找到的恐怕是不愉快的事實。孫修女卻仍鼓勵我去 ,她認為我已有光明的前途,沒有理由讓我的身世之謎永遠成為心的陰 影,她一直勸我要有最壞的打算,既使發現的事實不愉快 ,應該不至於動搖我對自己前途的信心。

我終於去了。這個我過去從未聽過的小城,是個山城 ,從屏東市要坐一個多小時的公車,才能到達。

雖是南部,因為是冬天,總有點山上特有的涼意,小城的確小 ,只有一條馬路、一兩家雜貨店、一家派出所、一家鎮公所 、一所國民小學、一所國民中學,然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在派出所和鎮公所裡來來回回地跑,終於讓我找到了兩筆與我似乎有 關的資料,第一筆是一個小男孩的出生資料,第二個是這小男生家人來 申報遺失的資料,遺失就在我被遺棄的第二天,出生在一個多月以前。


據修女們的記錄,我被發現在新竹車站時,只有一個多月大 。看來我找到我的出生資料了。
問題是:我的父母都已去世了,母親幾個月以前去世的 。我有一個哥哥,這個哥哥早已離開小城,不知何處去了 。畢竟這個小城,誰都認識誰,派出所的一位老警員告訴我 ,我的媽媽一直在那所國中裡做工友,他馬上帶我去看國中的校長。

校長是位女士,非常熱忱地歡迎我。她說的確我的媽媽一輩子在這裡做 工友,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老太太,我的爸爸非常懶,別的男人都去城裡 找工作,只有他不肯走,小城做些零工,小城根本沒有什麼零工可做 ,因此他一輩子靠我的媽媽做工友過活。
因為不做事,心情也就不好,只好借酒澆愁,喝醉了 ,有時打我的媽媽,有時打我的哥哥。事後雖然有些後悔 ,但積習難改,媽媽和哥哥被鬧了一輩子,哥哥在國中二年級的時後 ,索性離家出走,從此沒有回來。這位老媽媽的確有過第二位兒子 ,可是一個月大以後,神秘地失蹤了。

校長問了我很多事,我一一據實以告,當她知道我在北部的孤兒院長大 以後。

她忽然激動了起來,在櫃子裡找出了一個大信封,這個大信封是我母親 去世以後,在她枕邊發現的,校長認為裡面的東西一定有意義 ,決定留了下來,等他的親人來領。


我以顫抖的手,打開了這個信封,發現裡面全是車票 ,一套一套從這個南部小城到新竹縣寶山鄉的來回車票 ,全部都保存得好好的。

校長告訴我,每半年我的母親會到北部去看一位親戚 ,大家都不知道這親戚是誰,只感到她回來的時候心情就會很好。


母親晚年信了佛教,她最得意的事是說服了一些信佛教的有錢人 ,湊足了一百萬台幣,捐給天主教辦的孤兒院,捐贈的那一天 ,她也親自去了。

我想起來了,有一次一輛大型遊覽車帶來了一批南部到北部來進香的善 男信女。他們帶了一張一百萬元的支票,捐給我們德蘭中心 。修女們感激之餘,召集所有的小孩子和他們合影,我正在打籃球 ,也被抓來,老大不情願地和大家照了一張像。現在我居然在信裡找到 了這張照片,我也請人家認出我的母親,她和我站得不遠。

更使我感動的是我畢業那一年的畢業紀念冊,有一頁被影印了以後放在 信封裡,那是我們班上同學戴方帽子的一頁,我也在其中。

我的媽媽,雖然遺棄了我,仍然一直來看我,她甚至可能也參加了我大 學的畢業典禮。

校長的聲音非常平靜,她說︰「你應該感謝你的母視,她遺棄了你 ,是為了替你找一個更好生活環境,你如留在這裡,最多只是國中畢業 以後去城裡做工,我們這裡幾乎很少人能進高中的。弄得不好 ,你吃不消你爸爸的每天打罵,說不定也會像你哥哥那樣離家出走 ,一去不返。」!

校長索性找了其他的老師來,告訴了他們有關我的故事 ,大都恭喜我能從國立大學畢業,有一位老師說,他們這裡從來沒有學 生可以考取國立大學的。

我忽然有一個衝動,我問校長校內有沒有鋼琴,她說她們的鋼琴不是很 好的,可是電風琴卻是全新的。

我打開了琴蓋,對著窗外的冬日夕陽,我一首一首地彈母親節的歌 ,我要讓人知道,我雖然在孤兒院長大,可是我不是孤兒。


因為我一直有那些好心而又有教養的修女們,像母親一般地將我撫養長 大,我難道不該將她們看成自己的親母親嗎?更何況 ,我的生母一直在關心我,是她的果斷和犧牲使我能有一個良好的生長 環境,和光明的前途。

我的禁忌消失了,我不僅可以彈所有母親節歌曲,我還能輕輕地唱 ,校長和老師們也跟著我唱,琴聲傳出了校園,山谷裡一定充滿了我的 琴聲,在夕陽裡,小城的居民們一定會問,為什麼今天有人要彈母親節 的歌?

對我而言,今天是母親節,這個塞滿車票的信封,使我從此以後 ,再也不怕過母親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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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0428

1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

張愛玲有那麼多的小說,我卻覺得《愛》最有意味。沒有華麗的辭藻,沒有刻意的修飾,也沒有曲折的情節,但是那輕輕地一句“噢,你也在這裡?”卻又代表了所有--所有的開始,所有的結局,和所有的人生……

愛情在動靜之間:緣分在聚散之間。如果說愛情是源源不斷的小溪,緣分則是偶爾投到溪水中蕩起陣陣漣漪的石子。如果說愛情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緣分則是偶爾光顧的浪跡四方的旅人,有緣人自會發現,無緣者任他尋千百度也會錯過。

你剛巧趕上了嗎?

2 .遇見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在那裏開出一朵花來。

中毒裏,潔塵說:所有的愛情裏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因為愛上一個人、在乎一個人,就有妥協,妥協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覺。在對等的情感關係中,這種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雙方對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現實生活中的愛情並不是那麼的對等。當你愛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時候,你自己都會發覺自己的卑微!

3 .因為愛過,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寬容。 

也許愛玲就是這樣子的,她之於胡蘭成,不過就是懷著一顆慈悲的心去對待,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容忍,只是,我不知道因她的慈悲,她是否就真的擁有了所想得到的愛情?愛情不是一種寬容,更不是一種容忍。愛情是絕對的自私、絕對的拔扈、絕對不容一粒沙子的。

只是女人天性的柔弱,注意她們的愛情摻和了太多的縱容和被縱容的成份。回頭看看,所有學不會慈悲的女人一個個走了。紅樓夢裏的林黛玉就是這樣死的,奪走她生命的是心病,是她的計較。而只有慈悲的女人,依舊會在愛情的殿堂裏做自欺欺人的夢。

4 .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緣分依舊,而情已不再。這是失散了十幾年的戀人顧曼楨與沈世鈞,別後重逢時說的最動人最素樸,也最淒艷的一句話!人世的蒼涼,全括在了其中。這也該張愛玲小說個性的極致處:一句話,幾個字,足以引出世間的萬千苦辣,肝腸寸斷卻仍不能言說的酸楚。

是的,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因為他們之間隔著濤濤不盡的似水光陰。濤濤不盡的似水光陰。一段感情延續了十五年,一次等待也已經有了十五年。十五年,已經足夠一場轟轟烈烈的愛,塵埃落定。

問世間,有多少愛可以重來?請珍惜眼前人。

5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致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這是張愛玲書裏那段對男人最寫實精闢的描寫,雖然我是男人,也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將男人的心理描寫的如此透徹!

男人初始時,大多是喜歡淡雅清麗的白玫瑰,皎潔的清香,像是冰涼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價,求得在這冰涼水流中的沉淪。

然而,在度過如醉如癡欣喜若狂之後,男人漸漸變的不滿足。他開始想要一個快樂的艷麗夢幻,妖嬈的濃艷,搖曳在月的黃昏。紅色的玫瑰,芳香彌散,辛辣魅惑。

其實,女人的美,從來蘊涵著千個面目,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個足夠聰明的男子面前,它會展露給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純白艷紅,呈現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樣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愛憐,聰慧的溫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個女子的靈魂中都同時存在紅玫瑰與白玫瑰,但只有懂得愛的男子,才會令他愛的女子越來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樣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時可以嬌媚地盛放風情。

可惜世間,懂得愛的男子實在是太少!在男人心裏真正完美的女人,總是隨著時間,閱歷的變化,不斷地變化著!你永遠達不到的 。所以,不管是紅玫瑰,還是白玫瑰,都永遠有不能讓人滿足的遺憾和欠缺,所以男人總是永遠地渴望別的玫瑰媚惑的來臨。

6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 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為明天一定可以再繼續做的;有很多人你以為一定可以再見到面的,於是,在你暫時放下手,或者暫時轉過身的時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時候甚至連這點希望也不會感覺到!

因為,你以為日子既然這樣一天一天過來。當然也應該這樣一天一天過去,昨天,今天,明天應該是沒有什麼不同的。但是,就會有那麼一次,在你放手,一轉身的一剎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變了。太陽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從此和你永遠分開了。

於是,只能獨自呼喚你的名字。在冬夜裏取暖,空守一份寂寞,也是獨處時淡淡地回味。想你的時候,把你的名字寫在手心。攤開的是思念,緊握的是幸福。

在心痛時療傷,靜靜的品味一份孤獨,也是遙望時濃濃地陶醉。牽掛的夜晚,把你的名字挂在窗前,凝視的是溫情,感懷的是甜蜜。

7 .生於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所謂的唯美只存在於劇情裏。因為不唯美,我們才會去苦苦追尋;因為不唯美,讓我們知道還有一種東西叫做希望。可是,其實感情不能貪心, “如果有誰認為有十全十美的愛情,他不是詩人,就是白癡。”所以,不要求愛的完美,只求實實在在的一種真實的、踏實的愛情來滌蕩心情,才是正確的感情態度。

即使當它真的千瘡百孔的時候,也不要刻意挽留,因為每段感情開始的時候都有他存在的理由,結束時也有他結束的必然。寫出這句話時,又想到了《東邪西毒》中,黃藥師那句經典的臺詞:當你不能夠再擁有的時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記

以前不知出處,總覺得這話精闢,也只有她這樣錦心繡口的女人才能道得出來。雖然公布於世的她的感情只幾樁,但她卻像是個老於世故的人,娓娓說出這樣一句話,直讓人感嘆。現在終於知道了,這句話出於短篇小說《留情》!

8 .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顧間的事。可是對於年輕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前者因了歲月滄海,洞悉。後者因了歲月榮華,天真。

夫妻原來都是極相愛的人,才有勇氣決定共度一生,但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總會膩的,不分手也只是如親人一樣生活在一起。可如果是親人,又何必再做夫妻呢?你沒有答案,我也沒有。同樣張愛玲沒有。

小時候樂聽童話,以為王子和灰姑娘走上紅地毯,一切都美滿了。故事的美好,在與人為的停駐了時間,有意識忽略之後幾十年的人生歲月。長大後,發現上當了。童話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張愛玲以旁觀之清的凜然姿態,告訴我們,生命被無休止的瑣事填充,像一襲華美的袍,上面爬滿了無數憎恨的蝨子。

9 .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 

張愛玲在自己23歲的時候曾經如癡如醉地愛上一個38歲的男人——胡蘭成。他是個有妻室的人,且是個地地道道的漢奸。

我相信對於胡蘭成的品性、為人、政治立場,張愛玲自然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她卻沒有辦法不讓自己陷入與胡的那場愛情深淵,也是她一生痛苦的深淵。戀愛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煙的人明知吸煙有害照樣吞雲吐霧一樣。

所以說,愛情是盲目的,沒有什麼值不值得的問題。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還會理性的思考嗎?如果是,那只能說明這不是愛情!

10 .女人一旦愛上一個男人,如賜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願的以一種最美的姿勢一飲而盡,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而男人若愛上一個女人,如發現了自己一直尋找的光環!光環的美麗讓他陶醉其中,他為她獻出了很多的溫柔,女人被男人的溫柔所感,義無返顧的把自己獻給了男人,終於這個光環緊緊的套在自己的身上,.....

時光漫漫的流逝了去,光環慢慢的變的灰暗,男人的臉也漸顯些蒼老,在光環的陪伴下,男人也漸成熟了讀懂了很多世事 !可是同時他也感覺到女人老了,失卻了往日的光華!

好男人:他懂得女人的光華以緊緊的溶進了自己的生命!是女人的幸運!

壞男人:他會厭倦,很輕易的把光環從自己身上剝離,然後拋棄!是女人的不幸

這段話說的如此的形象和具體,一直被我所記住。多餘的話,我不想說了,只想問:你被光環套住了嗎?

如果愛情是一種遇見,誰又能知道要付出多少青春才能遇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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